生育津贴报销材料

要报销生育津贴需要什么材料和报销流程是什么呢?谢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间:2018-09-13,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提升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便利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社保发[2018]3号)文规定,生育津贴申领应提交的材料:
(一)报表填报
登录社保网上平台,通过“下载专区”-“表格下载”-“社会保险支付”-“生育保险各类表样”项下,下载、填写并打印《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
(二)分娩人员
1.北京户籍人员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或《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间:2018-06-04,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已收悉。
依据《关于统一规范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使用经办业务的通知》京社保发[2013]45号规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信息查询的最小年月为本人在本市初次参保缴费的实际年月,而养老保险缴费信息查询的最小年月为1996年1月;五项社会保险查询的最大年月为申请查询年月的上上月。对参保的个人在1996年1月以前实际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在《参保人员缴费信息》的补充资料中予以体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间:2018-06-08,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问题答复如下:
企业聘用台湾同胞需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企业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在网上初审通过后需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台港澳人员就业登记表》(在线填写并打印,加盖公章),申请人2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白色背景;
2.体检证明原件(由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健康证明);
3.通行证、台胞证或旅行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中文简历(自高中以来的教育经历及工作经历,须精确到月份且不间断描述至今);
5.《劳动合同》原件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间:2018-06-22,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依据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人社厅函【2009】149号文件的规定,关于累计工作时间的确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中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它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间:2018-06-22,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问题答复如下:
对于《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中提及的没有明确指向性的紧缺急需人才,我们建立岗位评审引进制度。各类创新主体引进人才的,需先行提交引进需求。市人力社保局每年在局网站(www.bjrbj.gov.cn)发布引进人才需求统计调查通知,各聘用单位在窗口期内经由注册地所在区人力社保局(或具有管辖隶属关系的上级单位)提交需求信息,市人力社保局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通过的列入年度引进计划,由聘用单位按程序提交引进材料,经各区人力社保局(或具有管辖隶属关系的上级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间:2018-06-29,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已收悉。
依您所述,您要办理社保转移业务,需由申请办理转移职工的参保单位或职工个人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一、办理流程
(一)材料申报
方式一:参保单位申报
1.《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转出申请》1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转出个人委托书》1份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方式二:参保职工个人申报
1.《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转出申请》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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