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社保合并到北京社保
我在沈阳交了9年社保,在北京交了5年社保,请问能否合并到北京,如果可以合并,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流程是什么,谢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间:2019-02-20,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如果您想办理社保关系转入北京的事宜,此业务受理条件:
1.职工需在本市正常参保,并至少有一个月的实际缴费账户信息。
2.已达到待遇领取条件的,且待遇领取地为北京的职工。
3.关于“临时账户”的规定:根据国发[2009]66号文件及其配套文件规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职工,2010年1月1日后首次在非户籍地参加养老保险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新参保地所建立的账户为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以下简称临时账户),按国家规定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间:2018-09-13,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已收悉。
社保转移业务需由申请办理转移职工的参保单位或职工个人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办理流程:(一)材料申报
方式一:参保单位申报
1.《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转出申请》1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转出个人委托书》1份;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方式二:参保职工个人申报
1.《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转出申请》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方式三:参保职工委托他人代办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间:2018-09-13,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已收悉。
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应提供如下材料:
(1)系统打印《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申请表》并盖章(一式两份),申请单位报告;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3)持证期间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持证期间由聘用单位在京连续代扣代缴个税证明;
(5)《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间:2018-09-25,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属于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员,依据《关于印发提升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便利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社保发[2018]3号)文规定,生育津贴申领提交以下材料:
(一)报表填报:登录社保网上平台,通过“下载专区”-“表格下载”-“社会保险支付”-“生育保险各类表样”项下,下载、填写并打印《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
(二)分娩人员
1.北京户籍人员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间:2018-09-25,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已收悉。
企业职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3、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职工的。
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企业和职工均为正常缴费状态;事业单位职工、社会团体专职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间:2018-10-09,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如果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依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18]11号规定,2019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限为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
城乡老年人、学生儿童每人每年180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300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