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咨询
孩子早产了,生育服务单开的晚了一天,这个还能报销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间:2018-11-02,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已收悉。
如果属于本市生育保险的参保职工,依据《关于印发《北京市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京医保发[2017]41号规定,参保职工产后补办《服务单》等证明材料的,当次生育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间:2018-07-12,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如您所述情况,您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办理材料中明确规定应具备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且保证真实有效。
中级(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间:2018-07-20,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如您在北京市参保,参保的用人单位与个人的查询的渠道如下:
1.参保地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事业)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代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查询。
2.自行操作使用安装在社保经(代)办机构服务区的自助终端进行查询。
3.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www.bjrbj.gov.cn/csibiz/)进行查询。
4.拨打“12333”热线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间:2018-08-06,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问题答复如下:
依您所述,孩子属于本市城镇户口人员,依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人社农合发[2017]250号)文规定:符合当年参保条件的人员,自取得本市户籍或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日内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电子照片等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自参保缴费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其中,未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间:2018-08-06,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已收悉。
2017年度北京市部分系列初级资格证书将于2018年8月6日起在全市陆续发放,自2018年8月2日起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频道“证书查询”栏目,查询打印证书领取凭条,并按相关要求办理证书领取事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间:2018-08-16,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依据《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京劳险发[1995]109号)文件的规定:医疗期的具体计算方法是:自职工病休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规定的时间内累计病休时间达到规定医疗期时限的视为医疗期满。连续病休的,其节假日按病休日计算。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