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医院是不需要选也能报销

哪些医院是不需要选为医保定点医院,也可以直接报销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间:2018-10-09,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依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23号规定,定点中医和定点专科医疗机构,为全市参保人员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可直接到上述医疗机构就医。
依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保发[2006]107号规定,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直接到A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受个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限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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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间:2018-06-29,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北京市推行社会化职称评审以来,每年年初都会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当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包括北京市各系列评审委员会的委托承办机构。除上述机构外,北京市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机构开展北京市职称评审及相关工作。用人单位对证书有疑义,可以查询当事人档案中的职称评审申报表。
根据我市职称评价工作安排,评审通过人名单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其他评审服务机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评审结束后2-3个月,申报人可在市人力社保局或评审服务机构网站查阅评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间:2018-07-06,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依您所述,您想查询个人社保缴费记录,依据《关于统一规范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使用经办业务的通知》京社保发[2013]45号文件的规定,有关参保的用人单位与个人查询的渠道:
1.参保地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事业)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代办机构进行查询。
2.自行操作使用安装在社保经(代)办机构服务区的自助终端进行查询。
3.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www.bjrbj.gov.cn/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间:2018-07-12,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社保转移业务需由申请办理转移职工的参保单位或职工个人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一、办理流程
(一)材料申报
方式一:参保单位申报
1.《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转出申请》1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转出个人委托书》1份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方式二:参保职工个人申报
1.《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转出申请》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方式三:参保职工委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间:2018-07-12,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如您所述情况,您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办理材料中明确规定应具备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且保证真实有效。
中级(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间:2018-07-20,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如您在北京市参保,参保的用人单位与个人的查询的渠道如下:
1.参保地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事业)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代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查询。
2.自行操作使用安装在社保经(代)办机构服务区的自助终端进行查询。
3.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www.bjrbj.gov.cn/csibiz/)进行查询。
4.拨打“12333”热线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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