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开户的条件和需要准备的资料
您好,我是新公司开业,现在准备开个社保户,请问都需要带哪些资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间:2018-11-02,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已收悉。
新注册单位开通网上服务需以下几个步骤:
一、签订银行缴费协议:新成立的用人单位,持营业执照(或单位成立相关证照)到北京市社会保险16家合作银行(银行名单详见“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www.bjrbj.gov.cn/csibiz),以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合作银行签订银行缴费协议一式2份并复印1份(协议文本名称、式样和办理手续或略有不同,由各合作银行提供安排)。
二、网上登记单位信息:已实行“五证合一”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无需办理网上登记,如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间:2018-07-20,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如您在北京市参保,参保的用人单位与个人的查询的渠道如下:
1.参保地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事业)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代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查询。
2.自行操作使用安装在社保经(代)办机构服务区的自助终端进行查询。
3.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www.bjrbj.gov.cn/csibiz/)进行查询。
4.拨打“12333”热线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间:2018-08-06,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问题答复如下:
依您所述,孩子属于本市城镇户口人员,依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人社农合发[2017]250号)文规定:符合当年参保条件的人员,自取得本市户籍或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日内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电子照片等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自参保缴费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其中,未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间:2018-08-06,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已收悉。
2017年度北京市部分系列初级资格证书将于2018年8月6日起在全市陆续发放,自2018年8月2日起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频道“证书查询”栏目,查询打印证书领取凭条,并按相关要求办理证书领取事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间:2018-08-16,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依据《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京劳险发[1995]109号)文件的规定:医疗期的具体计算方法是:自职工病休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规定的时间内累计病休时间达到规定医疗期时限的视为医疗期满。连续病休的,其节假日按病休日计算。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间:2018-08-16,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已收悉。
依据《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2〕176号文件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第619号令),对生育保险规定的产假天数进行调整。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
依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
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职工,因生育或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