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看到相关政策可以在12333上直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不知如何操作,谢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间:2018-11-15,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依您所述,您想申请技能提升补贴,依据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7]169号文件的规定,企业职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职工的;
(二)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三)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间:2018-08-06,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问题答复如下:
依您所述,孩子属于本市城镇户口人员,依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人社农合发[2017]250号)文规定:符合当年参保条件的人员,自取得本市户籍或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日内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电子照片等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自参保缴费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其中,未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间:2018-08-06,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已收悉。
2017年度北京市部分系列初级资格证书将于2018年8月6日起在全市陆续发放,自2018年8月2日起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频道“证书查询”栏目,查询打印证书领取凭条,并按相关要求办理证书领取事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间:2018-08-16,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依据《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京劳险发[1995]109号)文件的规定:医疗期的具体计算方法是:自职工病休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规定的时间内累计病休时间达到规定医疗期时限的视为医疗期满。连续病休的,其节假日按病休日计算。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间:2018-08-16,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已收悉。
依据《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2〕176号文件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第619号令),对生育保险规定的产假天数进行调整。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
依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
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职工,因生育或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时间:2018-08-16,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已收悉。
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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