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参数
月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 × 90% 估算 · 各地细则不同累计缴费年限含实施个人缴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重新就业后再失业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
每月发放标准(估算)——
可领取期限(最长)—按累计缴费年限分档
期限内合计可领—按最长期限估算
—
领取期限档位(国家口径)
《失业保险条例》累计缴费年限分档| 累计缴费年限 | 可领取期限(最长) |
|---|---|
| 满 1 年不足 5 年 | 12 个月 |
| 满 5 年不足 10 年 | 18 个月 |
| 10 年及以上 | 24 个月 |
领取条件与说明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同时满足
①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②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③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领取期限由累计缴费年限确定,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期限与前次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
发放标准口径说明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介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间,具体由各省区市确定。全国多数省区市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常见 80%–95%,本工具按 90% 基准估算)或固定档位执行,个别地区城乡标准不同。精确金额以参保地人社部门核定为准。
这些情况会停发
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政府指定部门介绍的适当工作或培训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常见问题
什么条件能领失业保险金?
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金最多能领多少个月?
按累计缴费年限分档:满 1 年不足 5 年最长领 12 个月,满 5 年不足 10 年最长领 18 个月,10 年及以上最长领 24 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前后应领未领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
每月发放标准怎么计算?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发放标准介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间,多数省区市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95% 执行(本工具按 90% 基准估算),精确金额以参保地人社部门核定为准。
免责声明:本页按全国通行口径估算,仅供测算参考。失业保险金的具体发放标准、期限与经办流程以参保地人社部门核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