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参数
累计工作年限含在之前单位的工作时间累计工作年限按社会工龄计算(含前后不同单位、可累计的工作时间),满 1 年方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全年应休天数——
截止日累计工龄—含之前单位工作时间
当年应休(折算)—新进单位按剩余日历天数折算
—
年休假档位(国家口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累计工作年限 | 全年应休天数 |
|---|---|
| 满 1 年不满 10 年 | 5 天 |
| 满 10 年不满 20 年 | 10 天 |
| 满 20 年 | 15 天 |
年休假规定与说明
折算公式(新进单位当年)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 = 全年应休天数 ×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 ÷ 365,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享受。例:全年应休 5 天,7 月 1 日入职(当年剩余 184 天),当年应休 = 5 × 184 ÷ 365 ≈ 2.5,折算后为 2 天。
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
① 依法享受寒暑假且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② 请事假累计 20 天以上且单位按规定不扣工资的;③ 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的;满 10 年不满 20 年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满 20 年请病假累计 4 个月以上的。
未休补偿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对应休未休的天数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 支付报酬(其中包含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年休假在 1 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常见问题
带薪年休假有几天?
按累计工作年限分档: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 5 天,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 10 天,满 20 年的 15 天。累计工作年限包含在不同单位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新入职当年怎么折算年假?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 = 全年应休天数 ×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 ÷ 365,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享受。
年休假没休完怎么办?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且经职工本人同意的,应按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 支付未休天数的报酬(含正常工作期间工资);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免责声明:本页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口径测算,仅供参考。累计工作年限的认定、年休假安排与未休补偿以用人单位制度及当地人社部门裁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