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贷款转公积金

今年七月办的商业贷款,现在想部分转公积金贷款,请问怎么办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8,回复内容:


您好,商转公的条件是结清商业贷款后,您购买的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及以上房产(注销两套记一套,注销三套记两套),家庭名下住房面积未超过144(含)平米,未注销过144平米以上房产,且没有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在本中心连续正常汇缴满六个月,且购房地在长沙,用于转贷的房产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转公。(如是全额付款的房产需在签订购房合同一年内申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6,回复内容:


您好,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手续的,异地连续缴存满6个月,不间断在衡阳管理部缴存1个月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异地连续缴存未满6个月或缴存不连续的,仍需在衡阳管理部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贷款。关于长沙市外户籍是否具备购房资格的,请参照长住建发〔2017〕151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详细情况需咨询房管部门。本咨询平台仅提供有关公积金业务咨询。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6,回复内容:


您好!首先,就给您带来不愉快的经历,非常抱歉!感谢您的宝贵意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力争为缴存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因您提供的信息非常有限,我中心多次拨打您留言的电话号码,始终无法接通,因联系不上您,我们无法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请您提供更为详细的信息以及有效的联系方式,我们会进行核实处理。详细信息包含: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日期、时间、地点、人物、起因(在办理何种业务时,遇到了什么问题)、经过(窗口人员具体的语言、行为)、结果(业务是否办理成功,如未办理成功,原因是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6,回复内容:


您好,如您公司购买了五险,则不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条件不予以办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的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若有单位未缴公积金的,职工可以拨打本中心执法大队电话:84886819反映情况。公积金中心收到反映的信息后会核实具体情况,督促缴存。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6,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没有装修提取这项业务,目前住房公积金支持的提取种类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房,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离职,出境定居、退休,继承或遗赠,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等9大类提取情形。了解详细的公积金提取有关内容可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服务中心”里面查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6,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详细咨询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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