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遗漏疏忽忘缴纳半年公积金

我是从一月份就是正式入职员,入职九个月,在九月份发现公司没有替我缴纳公积金,公司答复是说,非城市户口不强制缴纳,我说要选择缴纳,公司说可以从当月开始买,但是之前的都不能补缴,请问这是正常的么?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8,回复内容:


您好,可以补缴。但是单位缴存账户由单位专管员统一办理,建议您与您单位专管员协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的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若有单位未缴公积金的,职工可以拨打本中心执法大队电话:84886819反映情况。公积金中心收到反映的信息后会核实具体情况,督促缴存。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7,回复内容:


您好,整个贷款流程有很多不确定因素,首先看开发商什么时候把你的贷款资料交到贷款管理部,交过来后,按照贷款顺序审核,如果轮到审核你资料了,三个工作日审批完,接下来就是按照顺序通知面签,面签完开发商去办理抵押备案,然后再进入银行放款,所以无法确定具体时间。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7,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百分之2.75,6-30年利率百分之3.25。异地缴存职工咨询公积金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函〔2017〕38号第一条第三款和长住建发〔2017〕71号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7,回复内容:


您好!因您非我中心缴存人,因此无法为您开具“无贷款证明”。我中心电话联系您,了解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了解决方案,我们会在能力范围内尽可能为您提供协助。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7,回复内容:


?您好! 第一,申请提前还贷需要正常还款12个月以后,分为部分还贷和全部结清,部分还贷原则上不超过四次,每次还款金额不少于5万元,且不低于所剩借款额的百分之20。如果是市区贷款,直接前往开福区管理部申请,如果是县区贷款,就去县区贷款管理理部申请,两种方法都要求每个月1到14号去申请。所需资料:借款人本人身份证、贷款合同、还款银行卡(或存折)。 第二,提前还款是偿还贷款本金,不收取收其他费用。部分提前还贷偿还贷款本金,不能缩短贷款年限。 ? ? ?正常或提前结清贷款的,须提供结清证明,可自结清之日起12个月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7,回复内容:


您好,整个贷款流程有很多不确定因素,首先看开发商什么时候把你的贷款资料交到贷款管理部,交过来后,按照贷款顺序审核,如果轮到审核你资料了,三个工作日审批完,接下来就是按照顺序通知面签,面签完开发商去办理抵押备案,然后再进入银行放款,所以无法确定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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