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的套数要求

我和丈夫名下原有3套房,现有一套已经卖出。剩下2套中有一套是用公积金贷款,现在这种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30,回复内容:


您好,只要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房及以上房产,且您公积金未办理划拨或者对冲业务,自正常还贷起12个月后可申请提取前12个月还款额,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现在本中心开通偿还市公积金贷款网上提取业务,满足以下条件,您可以网上申请:职工在本中心贷款且已正常还款1年以上,未办理划拨或对冲业务,购房地在长沙,可通过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公积金联名卡或者已绑定的本人名字的五家银行卡的Ⅰ类卡(建、农、工、交通、长沙)中任意一张正面图片,可以在线办结还贷提取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8,回复内容:


您好,商转公的条件是结清商业贷款后,您购买的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及以上房产(注销两套记一套,注销三套记两套),家庭名下住房面积未超过144(含)平米,未注销过144平米以上房产,且没有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在本中心连续正常汇缴满六个月,且购房地在长沙,用于转贷的房产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转公。(如是全额付款的房产需在签订购房合同一年内申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8,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提供楼盘全称、位置、目前销售状态(未开始销售、在售、是否已取得预售登记证等)、您于什么时间咨询的该楼盘、通过何种方式了解到的信息(电话、营销中心等)、楼盘的哪位工作人员告知您不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该工作人员姓名、电话等尽可能详细的信息,我中心会核实处理。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8,回复内容:


:您好,职工本人(已婚的包括本人及配偶)在工作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职工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2个月实际汇缴额的50%,铁路租房提取资料: 1.提供站、段、公司人事劳资部门出具的工作地证明、2.本人和配偶身份证、婚姻情况证明,未婚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夫妻双方工作地的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长沙以外地区,由本人到工作地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自行开具,三个月内有效。长沙地区,以房屋产权信息系统查询结果为准,不需要职工提供。)4.单位盖章的提取申请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8,回复内容:


您好,若原来的省公积金没有公积金贷款且账户封存状态,新单位若在市直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可以携带市直住房公积金开具转移接收函(一式两份),原单位盖章的转移申请表(一式四份)和本人身份证,到省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管理部申请转移。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8,回复内容:


您好!面签后的贷款流程为贷款合同面签及担保复核---受托银行复核确认---开发商领取资料去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管理部收到抵押权证后放款。建议您先联系开发商咨询该楼盘是否已办理好了抵押手续,如已办理好抵押,需确认房产部门是否已出预售登记证。管理部在收到抵押权证后会进入放款环节。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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