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调整2017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近日,甘肃省人社厅与省统计局联合公布了2016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为59549元,该统计数据从今年1月1日起使用。据此,我省2017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也随之变化,月缴费基数下限为月平均工资的60%,即2977.45元;上限为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4887.26元,月平均工资超过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入。

与此同时,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也为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号,12%计入社会统筹基金。若按照庄浪县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为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缴费计算,这一年1月1日起,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年缴费标准将上调至7145元,较上年上涨6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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