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连云港调整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上限为16000元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及在职职工(含劳动人事代理职工、劳务派遣职工)。包括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

二、调整内容

(一)缴存基数

1、缴存基数的计算口径: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6年度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2、缴存基数的上下限: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为16000元,下限为2550元。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上限的按上限计算,低于下限的按下限计算,在上下限范围内的据实计算。

3、2017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其录用之月起自调整时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7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其调入之月起自调整时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二)缴存比例

201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变,仍各为12%;企业单位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为各5%-12%,具体比例由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和企业需要在这区间自行决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

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随住房公积金一并缴存的住房补贴缴存基数按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定,缴存比例为10%。

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同步实行基数调整,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参照执行,缴存比例在16%-24%范围内确定。缴存基数或月缴存额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法确定:

1、能够提供2016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的,可以按其2016年度个人所得税月平均纳税收入确定缴存基数;

2、在我市以个体工商户名义缴纳社保的,可以按其调整当月(或上月)的社保缴费基数确定缴存基数;

3、可以按不超过2016年度全市缴存职工的人均月缴存额(1100元)确定月缴存额。

三、调整时间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在2017年10月底之前进行基数调整,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自7月起至调整当月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单位应在调整缴存基数后作一次性补缴。

四、注意事项

(一)亏损企业如无能力按最低比例5%缴存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后可以缓缴。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各类单位必须全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对目前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未全员建缴住房公积金单位以及未经批准擅自降低缴存比例或停缴单位作为失信信息纳入政府社会信用信息平台进行曝光并依法处罚。

(三)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涉及广大缴存职工,工作量大,各单位应按政策规定准确计算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仔细核对职工个人账户、姓名、身份证号码,如发现信息不准或有误,应及时修改。各单位应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月缴存额在本单位作内部公示,接受职工监督。

(四)为方便单位办理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各单位可登录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lygzfgjj.com.cn)下载政策文件、业务指南及表格。此外,对于缴存人数较多单位可持单位介绍信,携带U盘到缴存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拷贝《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电子文档。已使用“网上公积金业务系统”的单位,可在系统中直接办理缴存基数调整。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连云港市财政局    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7年6月23日

五险一金知识推荐

去算算我的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