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五险一金的纠纷?五险一金纠纷的处理法则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呢么如何处理五险一金纠纷呢?

五险一金纠纷的处理法则

这三种险和住房公积金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五险属于强制性社会保险,不同于当事人自愿购买的商业保险。具体裁判规则如下:

1 企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其中双方协议约定现金补偿或其他规避缴纳义务的均无效。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的承诺也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所以,对用人单位而言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是无法规避的,自愿放弃社保申请书对用人单位市没有法律效力的,而且会使用人单位面临以下五大法律风险。

1)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另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工伤赔偿无法避免!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3)支付养老金!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无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导致职工个人的养老金损失,应从职工个人累计缴纳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考量确定支付。

4)面临强制征收的风险! 企业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5)面临行政处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全部缴清费用。逾期不缴纳的,将会加收滞纳金的数额为每逾期一日加收所欠款额的2%。对欠缴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

2 劳动者对社保缴纳基数、年限发生的争议不属于法院管辖

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只是因为双方对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发生争议,不宜纳入民事审判的范围。

3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因未缴社保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律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注意: 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且客观上无法补办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是将赔偿款支付给劳动者;而非补缴社保,将钱交给社保机构。)

4 劳动者要求企业补缴社保的案件不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 征缴社会保险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但是可向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针对当前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妥善处理类似问题,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 已经依法享有社保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

按劳务关系处理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解读: 司法解释三草案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正式稿以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作为界定劳务关系的标准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注意区别: 已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社保待遇的,与用人单位为劳动关系 : 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由于劳动者个人原因(如缴费年限不足)或地方政策原因(如上海的非正规就业缴金延迟退休及柔性延迟退休政策等)导致达到退休年龄却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此时双方仍可以延续社会保险关系,在此前提下,双方的用工关系类比劳动关系处理更具合理性。

医保卡的使用是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而越来越频繁的,但是针对医保卡的犯罪也在逐年增加,由于社会保险的特殊属性,导致很多人对医保卡产生了错误的认识,也因为经办机构对基金的监管不严,导致了很多人钻了监管漏洞的空子,从而损害了医保基金的安全,触犯了法律。 以下是中国社保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北京医保卡办理,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北京医保卡网上办理流程

1上网登记信息

用人单位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依次选择“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初次登录”后,输入单位组织结构代码和单位名称,点击“确定”。进入“单位网上登记、录入信息”界面后,准确录入单位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保存”并打佣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选择“银行缴费方式”的还需打佣北京市社会保险银行缴费协议》及《单位银行信息(附表)》一式两份。

2到银行签订协议

选择“银行缴费方式的,请在办理开户手续前,先到开户银行签订《银行缴费合作意向书》,并在开户业务办理完毕后再次到银行约定缴费方式。

选择“社保缴费“方式的,请在办理开户手续前,持右侧所列信息先到本单位开户行签订《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 授权书》。

办理开户手续

用人单位携带所列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取号办理单位社会保险开户手续,开户成功后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需携带的相关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企业(或事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社保缴费方式的提交《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银行缴费方式的提交《北京市社会保险银行缴费协议》及《单位银行信息(附表)》、《银行缴费合作意向书》一式两份。

7单位公章。

办理开户手续后,携带以下材料道数字证书窗口购买数字证书。

1《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批准成立证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

6公章。

激活数字证书(如共用地税的北京CA证书,请携带证书U盘,并填写《申请表》、(业务窗口领娶需盖公章)

持数字证书u盘到业务窗口,填写《申请表》和《承诺书》,同时激活新购买的数字证书,费用280元

注意事项:1业务办理时间:每月5日—25日

2业务办理岗位:社保中心登记业务岗

3选择银行缴费方式的单位,请询问本单位开户行获得2至5位交换号后再在网上进行选择录入;

4用人单位激活数字证书后,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相关模块,请用人单位在增员的次月随时关注银行账户是否扣款成功,如未成功及时查找原因并缴费。

5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公章。

江苏省的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什么,办理生育保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办理江苏生育保险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江苏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希望你们喜欢!

江苏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材料

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2、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选,代办必选)

3 、财税部门印制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必选)

4、 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必选)

5 、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必选)

6 、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7、 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8.、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9.、已领榷就医确认凭证》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就医确认凭证》原件;(必选)

10 、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的,须提供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活期存折或卡面上有姓名和账号的借记卡或由发卡银行的卡号对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11 、在非选定医疗机构急诊、抢救分娩或流产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的急诊、抢救证明;(可选,涉及相关的必选)

江苏省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经办须知

待遇申报

1. 参保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在协议医疗机构就诊发生应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医疗费用,协议医疗机构应将就诊明细及时传输至经办机构,并于每月月末生成《生育医疗费用申请支付表(协议医疗机构)》,《生育医疗费用申请支付明细表(协议医疗机构)》及时上传至经办机构(以下简称“联网申报”)审核,经办机构于次月5日前将审核结果网上反馈给协议医疗机构。

2.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员因在异地就医或其他原因未能进行联网申报的生育医疗费用,应由其本人先行垫付,并将原始票据、费用明细、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医学诊断证明、病历首页、出院记录等相关申报资料妥善保存,由其本人或本人所在单位填报《生育医疗费用申报表(待遇享受人)》,并在规定时限内向所属经办机构申报(以下简称“垫付申报”)。

3. 协议医疗机构通过信息联网在联网申报生育医疗费用时,同时向经办机构传送核定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所需的相关医疗服务信息,包括: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含因生育引起的流产、引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含终止妊娠)时间、门诊号和住院号、分娩方式、手术名称、胎儿数量、合并其他手术名称、出生医学证明等信息。[!--empirenews.page--]

4.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员垫付申报生育医疗费用的,由参保职工所在单位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失业女职工由本人申报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在规定时限内向所属经办机构填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申请表》,并提供以下申报资料:

(1)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出院记录;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统筹地区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及资料。

待遇审核

1. 生育保险待遇审核程序应包括初审与复审。初审是根据审核规范核定支付金额,将申报资料移交复审;复审是对初审后的资料进行复核,确认支付金额,对不符合审核规范的生育医疗费用退回初审,重新进行审核。

2. 经办机构可推行对生育医疗费用的智能审核,按照生育保险审核规范合理设置智能审核阈值,对联网申报传输或垫付申报录入的生育医疗费用数据自动审核,并将未通过审核规则的疑似违规费用进行人工审核。

3. 经办机构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及其待遇的申报信息,按日核发生育津贴待遇。

4. 经办机构按照参保职工所在单位或失业女职工个人申报的信息,核发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设区的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

待遇结付

1. 经办机构根据生育医疗费用申报方式进行费用结算,其中:

(1)联网申报:协议医疗机构联网申报的生育医疗费用,经待遇审核核定支付金额,生成《生育医疗费用审核结算表(协议医疗机构)》,经办机构直接与协议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结算。

(2)垫付申报:享受待遇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申报的生育医疗费用,经待遇审核后核定支付金额,生成《生育医疗费用审核支付表(参保人)》,经办机构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直接支付给参保人。

2. 经办机构对参保职工所在单位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失业女职工申报的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经核定后确定支付金额,生成《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审核支付表》,并发放给用人单位,由其支付给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上述应发放待遇无法正常发放的,经办机构可以直接支付给职工本人。

社保制度的建设过程是对各方利益进行权衡和博弈的过程,国家、地方、企业和个人构成社保制度建立的多方主体。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宁波如何办理社保个人缴纳,希望你们喜欢!

宁波个人缴纳社保办理手续

办理材料

1、申领人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代理人需同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及与申领人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境外人员或港澳台人员须提供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参保个人凭个人身份证到银行服务窗口领榷宁波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

2、参保个人根据银行前台工作人员的指导,规范填写《宁波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按要求粘贴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或相片回执。

3、参保个人交表后,需缴纳社会保障卡工本费(20元/人/卡)。银行前台人员开具票据给参保个人。

4、20个工作日内各银行通知参保个人到申办网点领卡。

5、社会保障卡需要激活才能使用,领卡时请即时激活。

个人交社保的方法

第一种方法:找代理公司

如果你辞职了,无法继续交社保,但是因为买房买车等需要必需保持社保不断,第一个可以参考的方法是找代理公司帮你交。

这种方法的好处是和前面说的“职工社保”几乎一模一样,五种社会保险都可以续上,而不像规划君后面提到的“居民社保”只能交养老和医疗。

虽说代理公司可以帮你办,但是所有的钱可是需要你自己出的,不仅包括个人应交的,还包括单位给你交的。除此之外,你还得负担一笔代理费用。

由于这种情况一般都是为了保持社保不断,所以为了节省支出,很多人都会选择最低档来交。这里规划君还是按照北京的情况,给大家算一算,要想保持社保不断,个人最少要交多少。

第二种方法:居民社保

如果你不想找代理公司,你可以选择交“居民社保”。

居民社保主要针对的是儿童、老年人、无业居民或自由职业者。如果你在城市,居民社保被称为城镇居民社保;如果你在农村,居民社保就是我们常见的新农合。

不过这里要注意,居民社保只能交两种,即养老和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都是交不了的。而且,都必须去你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

这里的养老保险到底交多少,更多的是看个人的意愿和能力了,多交多得。医疗保险则是有个具体的规定,比如北京的居民医保,儿童每年交160元,老年人每年交360元,无业居民每年交660元。

社保缴费比例

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

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0%,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

现代社会经济发达,信息通畅,满世界都是机会,跳槽离职换公司,甚至换区域,换城市都是分分钟的事。离开公司是简单,但是我们都是制度之下的社会人,离了公司但是离不开制度。

特别是离职之后医社保和公积金的转移,简直是除了搬家之外的第二大烦心事。但活人不能让那啥憋死不是,要是足够熟悉医社保和公积金的转移流程,其实也不过是多投入点时间成本,多跑跑腿而已。

今天我们来说下离职后,医社保和公积金同城或异地处理的区别。要注意医社保是只能转移不能支取的(咱不考虑违法手段啊),公积金是可以支取的。

1、同城换工作:

同城换工作的情况比较简单,只需要考虑继续缴纳的情况。

如果是本地户口,可以自己到社保局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缴纳费用是当地医社保缴纳的平均费用;如果是外地户口,就不能自己缴纳了,要等找到新工作,由公司帮你继续缴纳。

公积金的话,离职后单位会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若职工在新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将住房公积金原账户内的金额转到新账户中。此处的转移不需要销户,也不涉及资金结算。

2、异地换工作

异地换工作需要的时间成本就比较多了,需要考虑转移和支取的情况。(当然,其实跑腿这种事一般找到新工作后,也可以让新公司办理转移手续)

之前小白已经详细回答了关于:换一座城市工作和生活,之前交的社保和公积金应该怎么办?(微信公众号:小白读财经,可查看),里面有特别详细关于社保和公积金转移需要带什么证件的问题。

这里再提两三点注意事项:

各地的社保转移手续可能会有所不同。而且异地工作并不意味着社保就一定要转移,因为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就可以合并计算。

也就是说当你离职后,没有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当地社保局也会把你的社保账户封存起来了,最后都会积累一起计算。(建议异地换工作的小伙伴,离开时到社保局打印相关凭证,以后方便日后联络计算。)

同时,亲们要记得“人为”地选择养老金领取的城市。因为养老保险的领取要么在户口所在地,要么在缴满10年的工作地。所以你懂得,哪好就选择在哪领。

至于公积金,如果要换城市销户领取,也需要注意,如果销户的话,5年内不能在该省再办理公积金账户哦~

南沙区社保经办机构地址、电话一览表

社保经办机构名称地址办公时间
黄阁镇劳动保障中心黄阁镇黄阁达到148号政务服务中心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五下午15:30业务学习
万顷沙镇劳动保障中心万顷沙镇新垦康华路7号政务中心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五下午15:30业务学习
横沥镇劳动保障中心横沥镇中环路政务中心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大岗镇劳动保障中心大岗镇豪岗大道20号政务服务楼一楼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东涌镇劳动保障中心东涌镇吉祥东路4号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榄核镇劳动保障中心榄核镇新地路12号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南沙街劳动保障中心进港大道南沙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五下午15:30业务学习
珠江街劳动保障中心珠江街新广六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五下午15:30业务学习
龙穴街劳动保障中心龙穴街龙穴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五下午15:30业务学习
注:南沙区养老保险审批审核,也在以上街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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