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历!商贷转公积金所需要的条件通俗易懂!

前天有位朋友问我:他当初是通过商业贷款来买房的,但买房后考虑到公积金利率要比商业贷款地便宜,比如公积金贷款10年或者30年真的能比商业贷款省下不少钱,因此想转公积金。那么,小编今天就来聊聊“商贷转公积金”这个话题。

一、为什么要商贷转公积金?

当前商贷的标准利率为4.9%,首套上涨5%-10%,二套上涨20%。公积金贷款的标准利率为3.25%,将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就能节省一大笔支付给银行利息的钱。

由于过程相对复杂且牵涉购房者、银行、公积金三方面的利益关系,因此目前允许“商转公”的城市寥寥无几。当然了,即使允许也会限制重重,真正申请成功的占比其实是并不高的。

二、商贷转公积金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商贷转公积金,除了要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有关规定,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其一,贷款人要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连续6个月的公积金缴存记录,并继续保持正常的缴存记录。最重要的是,贷款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也没有其他尚未还清的贷款或担保贷款行为。

其二,贷款人要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信用和偿还贷款的能力。与其同时,贷款人还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的规定,并且被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

其三,贷款人已办理商业性贷款,正常还款且无逾期还款记录,有完整的贷款手续、房屋不动产证、契税证、抵押登记手续可做证明。另外,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其四,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获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同意提前还款。在这里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只能是商业贷款申请转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不能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三、办理商贷转公积金有哪几种方式?

商贷转公积金目前有两种办理方式,一种是先还后贷方式,另一种是以贷冲贷方式。

1、先还后贷方式

先还后贷就是指已办理商贷的职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贷转公积金,经过相关部门同意后,职工就可以以自筹资金还清商贷,并且办理担保手续后。等到这一系列手续后,相关部门就会发放商贷转公积金。

2、以贷冲贷方式

以贷冲贷就是指已办理商贷的借款人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借款人可将商贷本息余额大于商转公贷款差额提前还清,并办理担保手续,最后相关部门发放商转公贷款。

接下来就是借款人、担保公司、银行共同用商贷转公积金还清商贷,并且办理住房抵押反担保手续。

最后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商贷转公积金一般是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完成。这是因为由于商业贷款结清前房屋是被抵押给银行的,从抵押注销再到重新抵押给公积金管理中心,这中间是需要担保人进行监管和见证的。

因此担保公司的介入,一方面是解决了商转公过程中房产抵押——抵押注销——重新抵押空隙中房屋权属悬置问题,另一方面也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增加了一重保障。

大家都知道,职工社会保险都是按月缴纳的,随着社平工资每年的上调,社保的缴费基数的上涨不但增加了单位的用工成本,对没有工作个人缴纳保险的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例如北京现在的灵活就业人员一个月要缴纳1030.96元,一年下来就得小1万多呢。对于下岗的60后叔叔阿姨们找不到合适的单位缴到退休还有十几年可能承担不了这么多费用,那国家针对这部分人有没有什么社保补贴的政策呢?

为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支持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就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就是大家总说的4050政策,下面以北京为例给大家讲解一下。

北京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补贴政策规定为本市的城镇户口办理了失业登记的人员,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45周岁以上,在社区从事一些自行车修理、再生资源回收、便民理发、果蔬零售等社区服务性工作,实现灵活就业满30日并在户口所在区县劳动部门办理个人就业登记的。但是是有年限限制的哦,一般最长享受3年的社保补贴。如果是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是可以享受最长5年的社保补贴就可以到退休了。

那社保补贴到底补贴多少呢?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养老20%补贴14%个人只缴纳6%,医疗7%补贴6%个人缴纳1%,失业补贴1%个人缴纳0.2% 核算下来啊个人只要负担1030.96当中的245块左右,国家补贴大部分真的是太赚了,符合条件的叔叔阿姨赶快去申请吧!

现目前工作人士每个月都会缴纳社保费用,那么交满十五年社保能领取多少退休金呢?

养老保险相当于在你的养老金账户存钱,退休后每月有一笔钱发放给你,用来保障老年生活发的这笔钱就是养老金(或称退休金也可),计算公式:

每月到手的养老金=月基础养老金+月个人账户养老金

(1)月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所有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的余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少岁?

现在的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 55 岁、女工人 50 岁。按照今年即将出台的“延迟退休规定”,到2045年,不论男女,退休年龄都为65周岁。

中断了有没有关系?

15年是指累计缴纳的年限,中间可以有中断,不需要连续。只要交满12*15=180个月,你到时候就可以“坐以待币”啦!

交满15年还要继续交吗?

不管对哪类参保人员多缴养老保险费都是划算的,原因有下:

缴费时间越长,缴费基数越高,你退休后能拿到的钱就越多;

交社保的同时,公司也在帮你交;

养老金的多少,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有关。如果你的工资低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那你更要交了!因为你工作中只需缴纳很少的养老保险,退休后反而能拿到较高的养老金。

如果停止参保,那么其他的社保待遇就不能享受,比如医保停了,去医院看病就不能报销。

未满15年怎么办?

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未满十五年,可以继续缴费至满十五年,此处有期限:如果延长缴费5-10年后,女职工已满60周岁,男职工满65周岁,还是未满15年,那么亲爱的老宝宝们,你们就得一次性补齐剩下的钱了...

养老金去哪儿领?

拿到养老金资格认证即领取退休金的一个凭证,所有退休的人每年都必须通过认证,才会按时发放退休金,带上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和退休证原件到居委会登记办理即可!外来务工人员缴满15年社保,可以在当地领,也可以转回老家领(需要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

案例

Miss.唐 大学毕业在重庆工作4年后去了北京打拼,在北京上了8年班,又因工作调动转战上海。在这3个地方先后都参了保的她有点懵:我的养老和医保该怎么办?

像Miss.唐这样在多地就业并参保的

并不在少数

工作或长期居住地变更时

养老和医保要不要转移?

多地参加养老保险该在哪里退休领养老金?

医保个人账户可以在各地通用吗?

不办转移医保待遇有什么影响?

缴费年限可以连续计算吗?

关于这些问题

威武君的建议是这样的

职 工 医 保

✦ 是否及时按规定办理职工医保转移接续手续,直接影响你的医保待遇:

·随用人单位参保接续的,从完清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3个月内接续并补缴保费的,补缴期间的医疗费按规定予以报销,并补划个人账户,超过3个月的,补缴期间的医疗费不予报销,但补划个人账户。

·以个人身份参保接续的,其他跟单位参保一样,超过3个月接续参保的,享受医保待遇需等待6个月。

✦ 同时,按规定办理了转移接续手续,医保个人账户方可一起转移,原来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按规定转到新的参保地继续使用。

✦ 另外,按规定办理了转移接续手续,在原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将影响您享有退休医保待遇的时间哦~)

- 威武君建 议 -

为 了 最 大 限 度 的 保 障 你 的 医 保 待 遇 , 在 多 个 城 市 ( 社 保 的 不 同 统 筹 区 ) 之 间 流 动时 , 请 记 得 及 时 把 你 的 职 工 医 保 一 同 带 走 。

职 工 养 老

✦ 职工养老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是累计计算的;

✦ 领取养老金时,多个地方参保的,需将养老保险集中转移到一地,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来确定养老金领取地;

✦ 达到法定退休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由户籍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若达到法定退休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则按下列原则确定养老金领取地:

·累计缴费年限在某一个地方满10年及以上的,在该地领取。

·累计缴费年限在多个地方满10年的,在最后一个满10年缴费年限的地方领取。

·累计缴费年限在各地均不满10年的,则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参保人将养老关系和个人账户转回户籍地,在户籍地按规定办理领取

- 威武君建 议 -

职 工 养 老 保 险 的 缴 费 年 限 和 个 人 账 户 都 可 以 累 计 , 最 终 需 要 全 部 转 移 到 退 休 地 城 市 (社 保 统 筹 区) 。 可 以 在 多 地 流 动 时 将 职 工 养 老 转 移 接 续 随 身 带 走 , 也 可 以 在 能 确 定 退 休 地 时 , 把 以 前 工 作 经 历 中 的 职 工 养 老 保 险 全 部 转 移 接 续 到 退 休 地 。

最 最 最 重 要 的 是

请 记 得

不论是为了近期需要使用的医保待遇

还是将产生长期影响的养老待遇、退休后医保待遇

在职业生涯中注重持续参保是最重要的

在多个地方的参保记录

最终都将反映在年老后的基本保障中

接续手续可以慢慢办

有没有参保却大不一样

一定要记得及时参保!

转移接续流程

市内流动

首先,在原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停保。(带身份证与社保卡)

✦有用人单位的,由单位办理;

✦无用人单位的,由本人办理。

然后,到新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接续参保。

✦有用人单位的,由单位办理;

✦无用人单位的,由本人办理。

跨省流动

首先,在转出地社保局申请开具《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带身份证与社保卡)

✦有用人单位的,由单位办理;

✦无用人单位的,由本人办理。[!--empirenews.page--]

然后,向转入地社保局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并书面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有用人单位的,由单位办理

✦无用人单位的,由本人办理

接下来,您不用再奔波跑路,只需要耐心等待……

1.转入地社保局受理审核转移接续申请;

2.转入地社保局对符合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转出地社保局发出《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转出地社保局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及资金划拨手续;

4.转入地社保局在收到有关资料及资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转入手续。

提个醒~

请亲们多留意自己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因为社保中断后影响真的有点大:

✦断保3个月内补齐的,欠费期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支付;

✦断保超过3个月补齐的,欠费期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将不予支付;

✦断保了不续上,导致缴费年限不够的,当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将不能享受退休后的养老/医保待遇。

来源:重庆本地宝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怎样办理

自人社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实施以来,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总体运行平稳。

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人社部近日印发《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进一步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

1、关于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地问题

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按照《暂行办法》第六条和第十二条执行,即: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缴费年限,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均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一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累计缴费年限包括在本地的实际缴费年限和计算在本地的视同缴费年限。其中,曾经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作的视同缴费年限,计算为当时工作地的视同缴费年限;在多地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分别计算为各地的视同缴费年限。

2、缴费信息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

由于各地政策或建立个人账户时间不一致等客观原因,参保人员在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转出地无法按月提供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或者提供的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无法在转入地计发待遇的,转入地应根据转出地提供的缴费时间记录,结合档案记载将相应年度计为视同缴费年限。

3、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管理

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地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前应缴未缴的养老保险费的,其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性质不予改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按照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规定全额转移。

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期间再次跨省流动就业的,封存原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归集原临时养老保险关系。

4、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转移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对于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5、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处理

《暂行办法》实施之后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由本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

6、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安置地后,安置地应为其办理登记手续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年限计算为安置地的实际参保缴费年限。退役军人跨省流动就业的,其在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间的退役养老保险补助,转出地应按11%计算转移资金,并相应调整个人账户记录,所需资金从统筹基金中列支。

7、城镇企业成建制跨省转移的处理

城镇企业成建制跨省转移,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在省级政府主导下的规模以上企业成建制转移,可根据两省协商,妥善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8、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归集责任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未在户籍地参保,但按国家规定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待遇领取地为户籍地的,户籍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登记手续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将各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户籍地,并核发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9、本通知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3〕250号)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参保人员已经按照原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再予以调整。[!--empirenews.page--]

撰稿:徐艳梅

养老保险保险是五险中的一种,最低缴纳年限为15年。养老保险的缴纳是允许间断性缴纳的,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

一、职工养老保险中断怎么办

企业职工不得无故中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只有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可允许中断缴费,其他中断缴费期间按照欠费处理,必须予以补缴。对于个体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者,因收入不稳定等其他个人原因中断缴费,按照有关规定,按照间断处理,不允许补缴。

中断缴费将降低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一是降低了基本养老金。因为,缴费年限每提高一年,基础养老金享受比例提高一百个分点,如果中断缴费,缴费年限停止在中断前的水平,基础养老金的享受比例不能得到提高,影响退休待遇。二是降低了平均缴费指数。由于中断期间没有缴费,指数为零,降低了整个缴费的平均水平,降低了平均缴费指数,导致待遇下降。三是降低了个人帐户养老金。不缴费必然没有个人帐户的计入,个人帐户养老金没有得到充分的积累待遇水平难以提高。

二、中断缴费人员如何办理接续养老保险

中断缴费严重影响中断缴费人员切身利益,中断缴费人员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从事个体或以其他灵活方式就业的,应尽快办理接续基本养老保险手续。

接续养老保险流程

1、中断缴费人员持公民身份证(户口薄)、养老保险手册、本人档案到当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

2、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填写《接续保险登记表》、并与中断缴费人员签订《接续保险三方委托缴费协议》。

3、中断缴费人员持《接续保险登记表》 、《接续保险三方委托缴费协议》、公民身份证到指定银行开立个人银行活期储蓄帐户,并存入足额存款。

4、代扣银行根据《接续保险三方委托缴费协议》的约定,每月定期按照断保人员的缴费标准扣款,并划入社保经办机构帐户。

5、办理了续保手续的中断缴费人员可在每年五月末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领取上一年度《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了解个人缴费及帐户结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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