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公积金账号,怎么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

我2018年7月-11月在东莞工作,单位缴了公积金。我还没拿到公积金的银行卡,就辞职了。现在不知道公积金的账号,需要把之前缴纳的公积金转到汕头,请问应该怎样办理办理公积金转移?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09,回复内容:


您好,因涉及个人私人信息,为保证查询人为职工本人。建议市民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到归集银行网点或中心各办事前台打印缴存凭证后即可获取账户信息,也可联系单位经办人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查询途径:
(一)公积金中心网站http://www.dggjj.gov.cn/办事大厅个人公积金信息查询输入身份证以及公积金账号(公积金账号为10位数)。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02,回复内容:


 您好,本市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720元和27391元,如有最新通知将及时通过官网公告。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02,回复内容:


 您好,纳税问题请咨询税务部门。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02,回复内容:


 您好,本市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720元和27391元,如有最新通知将及时通过官网公告。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02,回复内容:


 您好,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公积金金额不得超过房产证出证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可超出购房总价,如职工无法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或增值税发票证明房价的,无法核实职工的可提取金额。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06,回复内容:


您好,若市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可在本市指定网点申请办理个人账号余额提取。您可登录官网办事指南查阅相关流程,查找路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指南>>提取类,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租住本市住房;(四)离休、退休;(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六)出境定居;(七)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八)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九)物业管理费;(十)其他规定情形。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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