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按月划扣

购买了本市住房办理了公积金全额贷款,已完成一个月的贷款还款,但是去银行办理按月划扣和公积金提取,银行工作人员说查不到我的住房信息,无法办理提取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14,回复内容:


 您好,收到您的问题后马上进行处理,建议再次办理。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09,回复内容:


您好,若市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可在本市指定网点申请办理个人账号余额提取。您可登录官网办事指南查阅相关流程,查找路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指南>>提取类,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租住本市住房;(四)退休;(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六)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七)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八)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九)物业管理费和装修提取(2019年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09,回复内容:


您好,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特别要求中对住房套数认定特别要求:不管是本地贷款还是异地贷款,对住房套数的认定均以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登记的住房套数为准,对贷款次数的认定均以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为准,申请商转公的该套住房及该笔贷款不计在内。

2、若符合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和商业贷款申请条件可申请办理。若贷款申请人为东莞缴存职工,首套房首付为三成,二套房首付为四成,而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无论首套还是二套,首付均为四成。其中,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09,回复内容:


您好,《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七条  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二)项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首次申请应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内提出,提取的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已办理逐月划扣服务的除外),可提取至该笔贷款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本息总额。
偿还本市公积金贷款提取所需要的资料:
1、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申请人为借款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09,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贷款要办理的抵押手续必须在房屋所在地办理,所以你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建金[2015]135号文要求推进异地贷款,职工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回户籍所在地购房的,可在当地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各地对该文件的落实情况不一致,因此建议先咨询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何申请贷款。如果购房当地的公积金中心同意您的贷款申请,我们将配合出具缴存证明。如有疑问请联系12329或12345,谢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09,回复内容:


您好,因涉及个人私人信息,为保证查询人为职工本人。建议市民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到归集银行网点或中心各办事前台打印缴存凭证后即可获取账户信息,也可联系单位经办人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查询途径:
(一)公积金中心网站http://www.dggjj.gov.cn/办事大厅个人公积金信息查询输入身份证以及公积金账号(公积金账号为10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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