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可以公+商组合贷款

最新文件(东公积金公告2019 1号)是20200101生效对吧?现在可以申请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吗?如果不行,最新文件2020年1月1日生效后是否就可以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07,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相关政策我中心还在拟订审批阶段。若有最新的相关信息我中心会通过中心官网或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敬请市民留意。如有疑问可咨询12345热线。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01,回复内容:


 您好,本市缴存职工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为三成,二套房首付为四成,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无论首套还是二套,首付均为四成。并且借款人必须符合本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如有疑问,请联系12329热线,谢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01,回复内容:


 您好,职工在本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商转公办理条件:1、符合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必要条件,详情参考贷款政策规范;2、房屋须已办出房地产权证。3、符合商贷提前还款要求。4.借款人的商贷未还清。如配偶为异地缴存职工可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等证明可共同申请贷款,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01,回复内容:


 您好,本市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720元和27391元,单位缴存比例为5%-12%,个人比例和等于或大于单位比例,但一个单位只能有一个缴存比例,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01,回复内容:


 您好,1.公积金转移至外市需申请人到新缴存办理,建议咨询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2.职工离职户单位应当封存公积金账户,根据本市公积金贷款要求,职工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含开户时间距申请贷款时已满6个月),且当前正常缴存。所以已封存的公积金账户不符合贷款要求。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01,回复内容:


 您好,《缴存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新开户缴存或转入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职工的工资具体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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