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发生变化后贷款

2018年1月份缴费基数发生了变化,请问现在贷款额是按之前的缴费基数算还是现在的?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1,回复内容:


您好,如您要按新基数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在新基数的基础上连续正常缴存满六个月,未满六个月则按原基数计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0,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封存时间是2017年9月4日,您好,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任意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0,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百分之2.75,6-30年利率百分之3.25。异地缴存职工咨询公积金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函〔2017〕38号第一条第三款和长住建发〔2017〕71号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0,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提供楼盘全称、位置、目前销售状态(未开始销售、在售、是否已取得预售登记证等)、您于什么时间咨询的该楼盘、通过何种方式了解到的信息(电话、营销中心等)、楼盘的哪位工作人员告知您不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该工作人员姓名、电话等尽可能详细的信息。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我中心会核实处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0,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点击进入-“我的公积金”进行查询,或登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方,点击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进行查询,也可以拨打人工客服“12329”咨询或是携带身份证前往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前台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0,回复内容:


您好! 第一,申请提前还贷需要正常还款12个月以后,分为部分还贷和全部结清,部分还贷原则上不超过四次,每次还款金额不少于5万元,且不低于所剩借款额的百分之20。如果是市区贷款,直接前往开福区管理部申请,如果是县区贷款,就去县区贷款管理理部申请,两种方法都要求每个月1到14号去申请。所需资料:借款人本人身份证、贷款合同、还款银行卡(或存折)。 第二,提前还款是偿还贷款本金,不收取收其他费用。部分提前还贷偿还贷款本金,不能缩短贷款年限。 ? ? ?正常或提前结清贷款的,须提供结清证明,可自结清之日起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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