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是不是属于强制购买

公积金是不是企业要求必须购买的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1,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的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若有单位未缴公积金的,职工可以拨打本中心执法大队电话:84886819反映情况。公积金中心收到反映的信息后会核实具体情况,督促缴存。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1,回复内容:


您好,如您要按新基数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在新基数的基础上连续正常缴存满六个月,未满六个月则按原基数计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1,回复内容:


您好,办理对冲业务建议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就近公积金管理部办理,需同时冲抵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1,回复内容:


您好,整个贷款流程有很多不确定因素,首先看开发商什么时候把你的贷款资料交到贷款管理部,交过来后,按照贷款顺序审核,如果轮到审核你资料了,资料审批完,接下来就是按照顺序通知面签,面签完开发商去办理抵押备案,然后再进入银行放款,所以无法确定具体时间。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1,回复内容:


您好,不可以,本中心提取业务里面没有装修提取,如您满足本中心还贷提取条件,可以申请办理还贷提取。还贷提取条件:只要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房及以上房产,且您公积金未办理划拨或者对冲业务,自正常还贷起12个月后可申请提取前12个月还款额,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现在本中心开通偿还市公积金贷款网上提取业务,满足以下条件,您可以网上申请:职工在本中心贷款且已正常还款1年以上,未办理划拨或对冲业务,购房地在长沙,可通过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公积金联名卡或者已绑定的本人名字的五家银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1,回复内容:


您好,如您是单位缴存的公积金账户,则您个人无法补缴,建议您可以与您的单位专管员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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