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x

我的账号是136831811请问什么时候可以提取公积金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0,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封存时间是2017年8月22日,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任意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2.网上离职提取:登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www.csgjj.com.cn首页的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或下载手机app,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09,回复内容:


您好,不可以,广州公积金已与我中心实现异地互贷。但有户籍限制,要求缴存人的户籍地为长沙。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09,回复内容:


您好,不可以,北京国管公积金暂时没有与本中心签订异地公积金贷款协议。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09,回复内容:


您好,1.不可以,如您使用您的广州公积金申请本中心贷款,必须您的户口地为长沙。2.如您妻子在本中心开户缴存,主贷人缴存在异地合作城市(含省直、省内,省外合作城市,大多需要户口条件,贵阳、北京不需要),配偶缴存在本中心,可叠加额度;主贷人缴存在本中心,配偶缴存在异地(包含省直、省内、省外合作城市,大多需要户口条件,贵阳、北京不需要),可叠加额度。(以上情况,必须夫妻双方都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且夫妻双方都满足本中心贷款条件)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09,回复内容:


您好,麻烦您提供下您的身份证号码或者个人账号以便详细查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10,回复内容:


您好!广州公积金已与我中心实现异地互贷。但有户籍限制,要求缴存人的户籍地为长沙。 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在缴存地公积金出具职工公积金缴存流水、职工基本明细、无贷款证明、冻结证明以及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房产证明)。 根据贷款种类不同,所需的贷款资料也不相同。您可以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服务中心”里面查询到详细的内容。有关公积金的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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