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的几个问题

目前情况:33岁,目前唯一住房,94.97平方米,已经有证、欠商业贷款60万、之前第一套楼使用过公积金,第一套楼已卖。夫妻二人都有公积金,想做商转公,目前查询公积金贷款额度能覆盖商业贷款。问题:1、目前本人无现金,是否可以不请担保公司赎楼,以贷冲贷类型,是自己就能操作完成吗?2、新政策调整后能不能做30年的公积金贷款?3、提取以及定期每月自动划扣,能不能一并完成,不用跑多趟?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01,回复内容:


 您好,新政处于修订征求意见中,对于新政后的问题暂时无法解答。当前职工在本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商转公办理条件:1、符合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必要条件,详情参考贷款政策规范;2、房屋须已办出房地产权证。3、符合商贷提前还款要求。4.借款人的商贷未还清。商转公有两种方式,分别为“先还后贷”和“以贷冲贷”,详情请查阅办事指南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25,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六条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一)项,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发票所载支出,且不超过计算单价2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预(决)算金额。
1、购买一手商品房,未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提取所需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需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本市购房的提供《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原件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29,回复内容:


 您好,正常缴存的月份可累计,并且提取后不影响缴存月份,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29,回复内容:


 您好,收到您的问题后马上对系统进行测试,系统正常,建议再次办理。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29,回复内容:


 您好,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还在拟定阶段,如有新政将在官网公告,请留意中心官网,对您造成不便请谅解。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29,回复内容:


 您好,若市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可在本市指定网点申请办理个人账号余额提取。您可登录官网办事指南查阅相关流程,查找路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指南>>提取类,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租住本市住房(四)退休;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六)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七)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八)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九)物业管理费。其中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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