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使用住房公积金

我在东莞石排买了一套房,是分15年按揭的,但当时签贷款合同时,问中国银行工作人员,说我有住房公积,他们答复说没用.现在请问我的住房公积金怎么使用?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01,回复内容:


您好,若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条件,可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七条  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二)项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到中心各办事处或贷款银行为受委托银行,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若职工符住房公积金商转公办理条件:1、符合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必要条件,详情参考贷款政策规范;2、房屋须已办出房地产权证。3、符合商贷提前还款要求。4.借款人的商贷未还清。可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商转公有两种方式,分别为“先还后贷”和“以贷冲贷”,详情请查阅办事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25,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市民所提供的楼盘信息并没有查询到有申请的记录,建议市民咨询12345或12329提供详细的楼盘详细进行查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25,回复内容:


您好,租房提取业务适用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申请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作支付房租的补充资金。如有疑问可咨询12345或12329政府热线。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25,回复内容:


您好,市民申请的租房提取业务已生成,是无法撤销的,如有疑问可咨询12345或12329政府热线。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25,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六条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一)项,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发票所载支出,且不超过计算单价2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预(决)算金额。
1、购买一手商品房,未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提取所需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需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本市购房的提供《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原件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29,回复内容:


 您好,正常缴存的月份可累计,并且提取后不影响缴存月份,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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