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开通提取服务不小心确认了怎么办?

我在微信开通了提取服务,去尝试了一下,不小心确认了提取,但是我又不想提取,请问怎么取消提取服务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25,回复内容:


您好,市民申请的租房提取业务已生成,是无法撤销的,如有疑问可咨询12345或12329政府热线。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18,回复内容:


 您好,贷款银行或公积金各办事处都可打印还款明细。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18,回复内容:


 您好,本市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18,回复内容:


 您好,若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条件,可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七条  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二)项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到中心各办事处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首次申请应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内提出,提取的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已办理逐月划扣服务的除外),可提取至该笔贷款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本息总额。外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按照偿还购房商业贷款提取方式办理。值得注意的是,业务办理时其中一份资料为还款流水,需打印显示最新的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22,回复内容:


您好,市民可市民可根据《关于正式启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通知》(建金服函〔2017〕23号)要求,只要新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已上线该转移平台,职工可凭身份证到新缴存地的归集银行办理转入即可。如有疑问,请联系12345热线,谢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22,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市民所提供的信息在系统上查询到市民于2019年10月12日申请的租房提取业务因银行账号错误导致失败了,如有疑问可咨询12345或12329政府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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