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想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妻子之前在异地上班,之前缴纳的公积金是否可以申请贷款?

夫妻想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妻子之前在异地上班,目前已调至东莞上班,但未满六个月,现在夫妻双方想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请问妻子之前缴纳的公积金是否可以申请贷款?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22,回复内容:


您好,若缴存时间能对接上是可以计算在一起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若符合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和商业贷款申请条件可申请办理。若贷款申请人为东莞缴存职工,首套房首付为三成,二套房首付为四成,而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无论首套还是二套,首付均为四成。其中,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信用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或其他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五)连续足额缴存公积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16,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需提供的信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按二套房申请,首付最少四成、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贷款利率为3.575%,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16,回复内容:


 您好,若市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可在本市指定网点申请办理个人账号余额提取。您可登录官网办事指南查阅相关流程,查找路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指南>>提取类,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租住本市住房(四)退休;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六)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七)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八)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九)物业管理费。其中离职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16,回复内容:


 您好,若市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可在本市指定网点申请办理个人账号余额提取。您可登录官网办事指南查阅相关流程,查找路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指南>>提取类,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租住本市住房(四)退休;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六)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七)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八)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九)物业管理费。其中离职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16,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无法准确解答,建议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16,回复内容:


 您好,租房业务提取额度:(1)自《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颁布实施之后、申请日之前(不含申请当月)缴存月份的住房公积金;(2)每次分别计算可提取区间的最大可提取额度,当次租房提取业务完成后,下一提取区间重新清零计算最大可提取额;同一个缴存月份多次发生汇、补缴业务的以先入账的业务计算金额;(3)符合缴存月份的按照不高于职工月缴存额(包括单位+个人)的70%且不超过1800元的规则计算,符合条件的夫妻双方可分别申请。如有疑问,请联系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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