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咨询

你好,我在今年9月中旬在绿地海外滩认购了一套新房,是想使用公积金贷款,但是楼盘工作人员说这一期不让使用公积金,我现在已经交了首付款,办理了银行面签,但是现在网签还没下来,请问是否此楼盘二期确实如置业所说不能使用公积金,如果能使用,我这种情况应该办理哪些手续改为公积金贷款,希望公积金中心的领导能够早日给我答复,因为网签可能也快批下来了,怕会影响后面的进程,谢谢领导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6,回复内容:


您好,如您已和银行签订了购房合同,那就不能再改成公积金贷款。如您需要申请商转公,需满足本中心商转公条件方可办理。商转公的条件是结清商业贷款后,您购买的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及以上房产(注销两套记一套,注销三套记两套),家庭名下住房面积未超过144(含)平米,未注销过144平米以上房产,且没有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在本中心连续正常汇缴满六个月,且购房地在长沙,用于转贷的房产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转公。(如是全额付款的房产需在签订购房合同一年内申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2,回复内容:


您好,若公积金转出地已开通转移接续平台的,办理公积金转入的提供以下资料至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即可办理: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一式两份(由管理部提供)。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5,回复内容:


您好!因您提供的身份信息和贷款信息有限,无法在系统内为您核查具体情况。欢迎您及时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并提供主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贷款管理部、楼盘名称等必要信息。我中心会及时为您核查处理相关情况。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5,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百分之2.75,6-30年利率百分之3.25。异地缴存职工咨询公积金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函〔2017〕38号第一条第三款和长住建发〔2017〕71号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5,回复内容:


您好,更改手机预留号码可由单位专管员登录网厅单位版,“修改员工信息”就可以添加或修改员工手机号码,或携带本人身份证去就近管理部办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5,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百分之2.75,6-30年利率百分之3.25。异地缴存职工咨询公积金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函〔2017〕38号第一条第三款和长住建发〔2017〕71号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具备购房资格。公积金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您配偶的公积金符合以上要求可以申请,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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