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溪湖金茂湾开发商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

本人今年7月在梅溪湖金茂湾一期购买12栋的期房,已经交了三层首付。该楼栋从今年6月28号拿到预售证到现在一直未与市公积金中心签约,期间多次与销售顾问沟通,销售顾问明确表示只能商贷拒绝使用市公积金贷款。请问职能部门的监管在哪里?为什么开发商会这么的有恃无恐?普通百姓的合法权益谁来维护?项目名称:金茂湾开发商:长沙乾璟置业有限公司位置:梅溪湖路276号预售证编号:长房售许字(XX17)第0088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5,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提供楼盘全称、位置、目前销售状态(未开始销售、在售、是否已取得预售登记证等)、您于什么时间咨询的该楼盘、通过何种方式了解到的信息(电话、营销中心等)、楼盘的哪位工作人员告知您不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该工作人员姓名、电话等尽可能详细的信息。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我中心会核实处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30,回复内容: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中心岳麓区管理部立即联系该楼盘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称目前已准备好公积金贷款签约的相关材料,等取得预售许可证后,会第一时间办理公积金贷款签约手续。该负责人同时表示目前楼盘正在做意向登记和申请公积金贷款收件,均支持购房人选择公积金贷款。我中心电话联系您,告知处理情况。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2,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以本套房产设定抵押,二手房贷款需要过户到您名下的房产证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在满足其他的贷款条件下,签订一年内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以契税发票为准,不超过契税发票金额。您可以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服务中心”里面查询到详细的内容。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2,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以本套房产设定抵押,二手房贷款需要过户到您名下的房产证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在满足其他的贷款条件下,签订一年内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以契税发票为准,不超过契税发票金额。您可以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服务中心”里面查询到详细的内容。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2,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暂未开通异地公积金商转公业务。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2,回复内容:


您好,更改手机预留号码可由单位专管员登录网厅单位版,“修改员工信息”就可以添加或修改员工手机号码,或携带本人身份证去就近管理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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