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第二套房(商贷)是否可以提出住房公积金

本人2014年在东莞买下第一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40万,预计2020年12月提取完40万本金,届时住房公积金不能再以第一套房的名义提取。本人后来在2018年11月在东莞买下第二套房(首付4成,商贷6成),商贷70万。请问第一套房子住房公积金提取完毕后,可否以第二套房的买房名义继续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的话能累计提取多少?目前每个月个人及公司都在交住房公积金的。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14,回复内容:


 您好,购房提取公积金没有首套或二套房之分,若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条件,可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七条  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二)项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到中心各办事处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首次申请应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内提出,提取的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已办理逐月划扣服务的除外),可提取至该笔贷款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本息总额。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08,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七条  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二)项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首次申请应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内提出,提取的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已办理逐月划扣服务的除外),可提取至该笔贷款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本息总额。
偿还购房商业贷款提取(未加入商贷信息互通),首次办理提取:
1、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2、还款存折原件或还款对账清单原件(需打印显示最新的还款记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章。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08,回复内容:


您好,请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准时足额还款。如有疑问可咨询12345或12329政府热线。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08,回复内容:


您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特别要求中对贷款年限特别要求。贷款年限最短为1年,最长不得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不得超过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终止年限。其中,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购买一手房、商转公贷款,房屋属于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其他情况下最长贷款年限为20年。如有疑问可咨询12345或12329政府热线。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08,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市民所提供的信息无法查询系统给予准确的回复,建议市民咨询12345或12329政府热线。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08,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贷款要办理的抵押手续必须在房屋所在地办理,所以你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建金[2015]135号文要求推进异地贷款,职工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回户籍所在地购房的,可在当地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各地对该文件的落实情况不一致,因此建议先咨询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何申请贷款。如果购房当地的公积金中心同意您的贷款申请,我们将配合出具缴存证明。如有疑问请联系12329或12345,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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