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购房(唯一)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是属于哪种性质?

我老公婚前购买的首套房,用公积金还贷,现在卖出,又买进一套房子,需要贷款。请问本次购房,如果用公积金还贷是属于首套房还是第二套房?我们夫妻都有住房公积金,请问我们可以用公积金借款多少万元?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14,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所提供信息,如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按二套房申请,最高可贷额度为80万元。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06,回复内容:


您好,因2014年6月我中心系统升级后,原有的公积金龙卡失去了公积金的查询功能,也不再发放公积金卡和存折,若需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可以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到归集银行网点或中心各办事前台打印缴存凭证后即可获取账户信息,也可联系单位经办人查询。如有疑问,请联系12329或12345热线,谢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06,回复内容:


您好,若市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可在本市指定网点申请办理个人账号余额提取。您可登录官网办事指南查阅相关流程,查找路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指南>>提取类,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租住本市住房;(四)退休;(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六)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七)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八)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九)物业管理费;(十)其他规定情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06,回复内容:


您好,若缴存时间能对接上是可以计算在一起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若符合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和商业贷款申请条件可申请办理。若贷款申请人为东莞缴存职工,首套房首付为三成,二套房首付为四成,而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无论首套还是二套,首付均为四成。其中,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信用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或其他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五)连续足额缴存公积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08,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市民所提供的信息无法查询系统给予准确的回复,建议市民咨询12345或12329政府热线。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08,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七条  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二)项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首次申请应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内提出,提取的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已办理逐月划扣服务的除外),可提取至该笔贷款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本息总额。
偿还购房商业贷款提取(未加入商贷信息互通),首次办理提取:
1、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2、还款存折原件或还款对账清单原件(需打印显示最新的还款记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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