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我在长沙缴纳公积金有8个月了现在打算租房,能否提取公积金,要什么条件才能提取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15,回复内容:


您好,职工本人(已婚的包括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职工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2个月实际汇缴额的50%,租房提取需要准备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如是未婚则提供户口簿,离婚则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还有公积金卡(无公积金卡的,本人名字的建行卡、交通银行卡、长沙银行卡、农业银行或者工行卡即可)。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14,回复内容:


您好,主贷人缴存在本中心,配偶缴存在本中心,可叠加额度;2、主贷人缴存在异地合作城市(含省内,省外合作城市,大多需要户口条件,贵阳、北京不需要),配偶缴存在本中心,可叠加额度;3、主贷人缴存在本中心,配偶缴存在异地(包含省直、省内、省外合作城市),可叠加额度。4、夫妻双方都缴存在异地公积金,只能算主贷人的额度,配偶不可叠加额度。5、一方交省直一方交异地(省内或省外合作城市)都必须到省直申请贷款。不可市直合作城市的缴存职工做主贷,省直做叠加贷款。(以上情况,必须夫妻双方都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14,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百分之2.75,,6-30年利率百分之3.25。异地缴存职工咨询公积金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函〔2017〕38号第一条第三款和长住建发〔2017〕71号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具备购房资格。其中公积金月还款额不能超过收入的百分之50,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14,回复内容:


您好,更改还款方式和年限,建议您先携带身份证到贷款地管理部核实,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15,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提供楼盘全称、位置、目前销售状态(未开始销售、在售、是否已取得预售登记证等)、您于什么时间咨询的该楼盘、通过何种方式了解到的信息(电话、营销中心等)、楼盘的哪位工作人员告知您不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该工作人员姓名、电话等尽可能详细的信息,我中心会核实处理。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15,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提供楼盘全称、位置、目前销售状态(未开始销售、在售、是否已取得预售登记证等)、您于什么时间咨询的该楼盘、通过何种方式了解到的信息(电话、营销中心等)、楼盘的哪位工作人员告知您不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该工作人员姓名、电话等尽可能详细的信息,我中心会核实处理。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五险一金知识推荐

去算算我的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