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贷款资格

已有一套住房,连续缴纳了四年公积金,未曾使用过。请问长沙第二套房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13,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异地缴存职工咨询公积金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09,回复内容:


您好,单位在职员工需通过单位进行缴纳公积金。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09,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暂时不支持异地公积金商转公,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09,回复内容:


您好!办理公积金账户转出时,须账户状态为“封存”。您申请异地转移时,账户状态为“正常”,因此无法办理账户转出。在职工离职后,单位应及时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我中心尝试联系您的原工作单位,系统内登记的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已离职,原单位座机号码为空号,无法联系上原单位为您办理封存。您在我中心系统内预留的手机号为空号,无法联系上您,因此只能将异地转移申请退回。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接到您的留言后,我中心立即电话联系您,为您提供解决方案,您可联系缴存管理部办理封存手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09,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核定,最高不超过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超出部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计入个人当月工资收入,并按规定缴存个人所得税。公积金的汇缴比例是8%-12%。每个单位会有一个固定的汇缴比例。公积金缴存基数x汇缴比例x2=单位和个人合计月缴额。据此,核定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4668元(月最低缴存额为224元)。在每年年审的时候由单位统一申请调整。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09,回复内容:


您好,补缴不算正常汇缴。补缴的月份不能算连续性。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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