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购房商业贷后可一次性提取东莞缴纳的公积金吗?

户籍在江门,想在江门购房,开发商那边只允许商业贷,那么我能提取在东莞缴纳的公积金吗?可以一次性提取吗?那我老公的也能提取吗?需要哪些手续?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09,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七条  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二)项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首次申请应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内提出,提取的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已办理逐月划扣服务的除外),可提取至该笔贷款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本息总额。
偿还购房商业贷款提取(未加入商贷信息互通),首次办理提取:
1、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2、还款存折原件或还款对账清单原件(需打印显示最新的还款记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章。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26,回复内容:


您好,已审核通过的贷款不能更改贷款金额。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26,回复内容:


 您好,(一)再次办理提取(未加入信息互通,贷款仍处于还贷期间):
1、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原件(需打印显示最新的还款记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章。存折或清单显示账号需与借款合同登记一致,否则需借款银行出具证明)已还款三期以上的,提供申请提取当月(或上月)向前推算连续三个月的还款记录。 ;
2、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如申请人为借款人的配偶,还需提供能证明婚姻关系的结婚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使用户口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26,回复内容:


 您好,个人账户信息变更需到归集银行办理。

1.单位经办人代办所需资料: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信息变更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本人办理所需资料: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信息变更表》一份(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本人签名即可,若加盖单位公章的可代替“资料(3)公安机关身份证信息变更证明或单位更正职工账户信息证明”)。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公安机关身份证信息变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26,回复内容:


 您好,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还在拟定阶段,如有新政将在官网公告,请留意中心官网,对您造成不便请谅解。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30,回复内容:


您好,若市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可在本市指定网点申请办理个人账号余额提取。您可登录官网办事指南查阅相关流程,查找路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指南>>提取类,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租住本市住房;(四)退休;(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六)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七)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八)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九)物业管理费;(十)其他规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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