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公积金能否提取

你好!我在东莞工作半年,已交了公积金,现在离开东莞回老家,以前在老家没有公积金帐户,请问一下,我在东莞上班这段时间交的公积金能否提取?如果能提取应该怎么办理?如果不能提取,应该怎么办理?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30,回复内容:


您好,若市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可在本市指定网点申请办理个人账号余额提取。您可登录官网办事指南查阅相关流程,查找路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指南>>提取类,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租住本市住房;(四)退休;(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六)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七)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八)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九)物业管理费;(十)其他规定情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24,回复内容:


 您好,1.贷款审核以该笔住房贷款月应还款额计算供收比,每月还款额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60%,其中家庭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2.商转公有两种方式,分别为“先还后贷”和“以贷冲贷”,两种方式分别为自办和代办,详情请查阅办事指南。3.提取不影响公积金贷款,但公积金余额影响贷款额度。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24,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转移需在新单位缴存地办理,详情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25,回复内容:


 您好,不管是本地贷款还是异地贷款,对住房套数的认定均以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登记的住房套数为准,对贷款次数的认定均以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为准,申请商转公的该套住房及该笔贷款不计在内。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差别化贷款政策:
①申请人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但在我市房管部门登记其家庭有一套住房的;
②申请人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且已结清,又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
③申请人已利用住房公积金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25,回复内容:


 您好,请明确您所咨询的问题,建议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25,回复内容:


 您好,职工在本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商转公办理条件:1、符合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必要条件,详情参考贷款政策规范;2、房屋须已办出房地产权证。3、符合商贷提前还款要求。4.借款人的商贷未还清。商转公有两种方式,分别为“先还后贷”和“以贷冲贷”,详情请查阅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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