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一直是补缴状态算正常缴存吗?

您好,我是怀化一所高校的职工,单位开户一年多以来每月都是处于补缴的状态,有时两个月缴一次,有时一次补缴前面几个月的,而怀化那边也有文件默认这种补缴的行为,这种算正常缴存,我可以异地公积金贷款吗?如果不行,我向谁去喊冤?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借款人按照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规定连续不间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方能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贷款日、放款日与最近一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日的时间间隔均应当不超过两个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含划拨还贷或对冲还贷)后,需再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根据您所述情况,未按规定连续不间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则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建议您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单位未正常缴存公积金的问题,由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处理。若您单位因特殊原因致使未正常缴存公积金,请向贷款管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6,回复内容:


您好,提取和贷款之间需要间隔6个月,那么是从您最后一次划拨还贷的时间进行计算,连续正常汇缴满6个月,满足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若您名下只注销了一套房,那么注销一套不计算套数,现名下无房,则可按首套房进行计算。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1,回复内容:


您好,职工本人(已婚的包括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上年度汇缴额的百分之50。租房提取需要准备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如果未婚,就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打的最近一个月的未婚证明),本人建行、交行银行卡。必须夫妻双方长沙名下没有房产。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19,回复内容:


您好,1.关于您关心的“能否父子一起购房”的问题不属我中心管理范围,建议您向有关部门咨询。2.根据您所述,您的父亲是我中心铁路分中心的缴存职工,且您父亲符合贷款条件,可以作为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您不是我中心缴存职工,同时也不是我中心合作的异地中心缴存职工,您不能作为借款人,也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向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借款人正常还款1期后可以申请变更还款方式,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正常还款12期后可以申请变更贷款期限,延长或缩短原贷款期限,但在贷款期限内只能分别申请变更还款方式和贷款期限1次。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长沙公积金已封存停缴,名下无公积金贷款。若公积金接受地已开通转移接续平台的,可以在接受地申请转入。具体转移请咨询接受地公积金中心。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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