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问题

我单位为我在省直属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目前长沙绝大多数的楼盘都拒绝使用省直公积金贷款,我想咨询一下,同样是公积金为什么不能使用?如果不能使用我们正常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又有什么意义?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是长沙市公积金中心。若楼盘拒绝省直公积金贷款,且您是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建议您拨打12329热线转省直公积金咨询或联系省直公积金进行反馈。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1,回复内容:


您好,更改手机预留号码可由单位专管员登录网厅单位版,“修改员工信息”就可以添加或修改员工手机号码,或携带本人身份证去就近管理部办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1,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添加本中心微信公众号“长沙住房公积金”把您的信息反馈给微信客服核实,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1,回复内容:


您好,您需咨询购房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1,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任意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2.网上离职提取:登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www.csgjj.com.cn首页的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银行卡卡正面图片(绑定的湖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6,回复内容:


您好,提取和贷款之间需要间隔6个月,那么是从您最后一次划拨还贷的时间进行计算,连续正常汇缴满6个月,满足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若您名下只注销了一套房,那么注销一套不计算套数,现名下无房,则可按首套房进行计算。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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