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事项咨询

尊敬的领导: 我是长沙本地人,之前在重庆上班,在重庆交了公积金。去年9月份回长沙工作,也交了公积金。目前重庆公积金账号内有一定的公积金,长沙公积金账号也有一定公积金。想请问若在长沙买房,由于有两个公积金账号,是否会影响公积金贷款?我想用长沙本地的公积金贷款买房,是否需要将重庆的账号注销或者合并到长沙账号内? 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若您要申请长沙市公积金贷款,那么异地公积金需要注销。您可以办理提取注销或者是转移至我中心账户。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1,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任意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2.网上离职提取:登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www.csgjj.com.cn首页的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银行卡卡正面图片(绑定的湖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6,回复内容:


您好,提取和贷款之间需要间隔6个月,那么是从您最后一次划拨还贷的时间进行计算,连续正常汇缴满6个月,满足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若您名下只注销了一套房,那么注销一套不计算套数,现名下无房,则可按首套房进行计算。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1,回复内容:


您好,职工本人(已婚的包括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上年度汇缴额的百分之50。租房提取需要准备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如果未婚,就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打的最近一个月的未婚证明),本人建行、交行银行卡。必须夫妻双方长沙名下没有房产。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19,回复内容:


您好,1.关于您关心的“能否父子一起购房”的问题不属我中心管理范围,建议您向有关部门咨询。2.根据您所述,您的父亲是我中心铁路分中心的缴存职工,且您父亲符合贷款条件,可以作为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您不是我中心缴存职工,同时也不是我中心合作的异地中心缴存职工,您不能作为借款人,也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向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4,回复内容:


您好,借款人正常还款1期后可以申请变更还款方式,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正常还款12期后可以申请变更贷款期限,延长或缩短原贷款期限,但在贷款期限内只能分别申请变更还款方式和贷款期限1次。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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