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需在读研究生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

成年儿子为长沙市高校在读博士生,市内高校集体户口,在市区有购买首套商品房资格。我为省内非长沙市户口,在市区无购买商品房资格。儿子月收入为国家助学金及导师发放的助研津贴,约3000元。虽属刚需簇,但暂无独立经济能力购房。我是省内非长沙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全家仅有一套非长沙市自住房改房,我能否在长沙为儿子购买首套商品房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与儿子联名申请也行。我这种情况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解决为盼。致礼!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06,回复内容:


您好,子女买房无法用父母的公积金申请贷款。借款人申请贷款的只能以房屋占有的产权比例申请。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03,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到您之前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办理封存,或联系原单位给您把欠缴补上再进行封存,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03,回复内容:


您好,不需要,这是您自行保存的。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03,回复内容:


您好,跟我们有合作协议的,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我们受理贷款申请。(宁乡管理部暂不办理)但是组合贷款还包括了商业银行意见,所以我们只能判断是否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无法判断是否一定能申请得了组合贷款.关于商业银行的意见,建议您咨询开发商。与本中心有合作的银行是长沙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03,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是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名下各有一套房且都结清注销,注销两套算一套,您再次购房属于二套房。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其中一套超过144㎡),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商业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商业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03,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提取业务里面没有装修提取这项业务。目前住房公积金支持的提取种类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房,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离职,出境定居、退休,继承或遗赠,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等9大类提取情形。了解详细的公积金提取有关内容可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服务中心”里面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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