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异地转移

你好,我之前在上海上班,现在已经回长沙定居了,也已经在缴纳长沙公积金。请问怎么把之前上海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全部转移到长沙公积金账户里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06,回复内容:


您好,若公积金转出地已开通转移接续平台的,且长沙公积金已开户的,办理公积金转入的提供以下资料至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即可办理: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一式两份(由管理部提供)。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03,回复内容:


您好!广州公积金已与我中心实现异地互贷。但有户籍限制,要求缴存人的户籍地为长沙。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03,回复内容:


您好,如新基数未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则按原基数进行计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03,回复内容:


您好,商转公的条件是结清商业贷款后,您购买的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及以上房产(注销两套记一套,注销三套记两套),家庭名下住房面积未超过144(含)平米,未注销过144平米以上房产,且没有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在本中心连续正常汇缴满六个月,且购房地在长沙,用于转贷的房产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转公。(如是全额付款的房产需在签订购房合同一年内申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03,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百分之2.75,6-30年利率百分之3.25。异地缴存职工咨询公积金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函〔2017〕38号第一条第三款和长住建发〔2017〕71号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03,回复内容:


您好!因您提供的身份信息和贷款信息有限,无法在系统内为您核查具体情况。欢迎您及时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并提供主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贷款管理部、楼盘名称等必要信息。我中心会及时为您核查处理相关情况。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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