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征信报告瑕疵对申请人申请贷款的影响

你好,我在长沙市已缴存公积金到可贷款月份,如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我个人的个人征信报告无问题,但配偶的征信报告中有一条信用卡逾期11个月的记录,其中1个月逾期超过90天,现已全部还清。请问这种配偶的逾期状况对我申请公积金贷款有影响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23,回复内容:


您好,若信用卡是纯消费逾期,只要不存在当前逾期未结清,就没有影响。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20,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在购房合同签订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签订时间两年内的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如是未婚则提供户口簿,离婚则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本人名字的建行卡、交通银行卡、长沙银行卡或者工行卡即可)。异地购房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1.夫妻双方购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军人房产证明由团级以上营房部门出具);2.加盖房屋所在地房产部门公章的备案信息查档复印件。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23,回复内容:


您好,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有异地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每次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若异地公积金贷款办理了按月划拨业务的,可以提取除公积金抵扣外现金还款部分的额度。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9,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百分之2.75,6-30年利率百分之3.25。异地缴存职工咨询公积金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函〔2017〕38号第一条第三款和长住建发〔2017〕71号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20,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任意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2.网上离职提取:登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www.csgjj.com.cn首页的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银行卡卡正面图片(绑定的湖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20,回复内容:


您好!住房公积金是政策性专项资金,支持职工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需求,住房公积金制度具有互助性和统筹性,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由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资金使用的可持续性原则,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确定。为了尽可能让更多的缴存人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惠,我中心现施行的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借款人按照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规定连续不间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方能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含划拨还贷或对冲还贷)后,需再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对于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中心将在今后的政策制定和调整过程中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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