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在长沙使用的若干问题。

我老婆是长沙户口,我和老婆都是在广州上班,请问在长沙买房,是不是楼盘都必须接受公积贷款?我们在广州的公积金可以在长沙用吗,可以以夫妻的名义,共同贷款额度是多少?需要办理哪些材料呢,多谢解答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08,回复内容:


您好!广州公积金已与我中心实现异地互贷。但有户籍限制,要求缴存人的户籍地为长沙。 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在缴存地公积金出具职工公积金缴存流水、职工基本明细、无贷款证明、冻结证明以及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房产证明)。 根据贷款种类不同,所需的贷款资料也不相同。您可以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服务中心”里面查询到详细的内容。本中心政策是指夫妻双方如都是本中心缴存并且符合贷款条件则可累计额度申请贷款,如主借款人为异地合作城市,配偶为本中心缴存职工,可以叠加额度。我中心个人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08,回复内容:


您好,主贷人缴存在本中心,配偶缴存在本中心,可叠加额度;2、主贷人缴存在异地合作城市(含省内,省外合作城市,大多需要户口条件,贵阳、北京不需要),配偶缴存在本中心,可叠加额度;3、主贷人缴存在本中心,配偶缴存在异地(包含省直、省内、省外合作城市),可叠加额度。4、夫妻双方都缴存在异地公积金,只能算主贷人的额度,配偶不可叠加额度。5、一方交省直一方交异地(省内或省外合作城市)都必须到省直申请贷款。不可市直合作城市的缴存职工做主贷,省直做叠加贷款。(以上情况,必须夫妻双方都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08,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百分之2.75,6-30年利率百分之3.25。异地缴存职工咨询公积金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函〔2017〕38号第一条第三款和长住建发〔2017〕71号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具备购房资格。异地资料1购房合同(签订时间1年内)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在缴存地公积金出具职工公积金缴存流水、职工基本明细、无贷款证明、冻结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08,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提供您的公积金个人账号和姓名后台查询下您的封存时间,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08,回复内容:


您好,修改手机号码有3种方式:1、已使用原手机号注册了个人版网厅的职工,可在个人网厅设置中修改绑定手机号;2、单位专管员登录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修改本单位职工手机号;3、职工本人携身份证原件至任一管理部修改手机号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08,回复内容:


您好,家庭名下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其中一套超过144㎡),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商业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商业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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