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转移

我想把以前在长沙市交的公积金转移到新疆昌吉市,怎么转移?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11,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详细咨询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07,回复内容:


你好,若在微信公众号查询无贷款信息,表示开发商还未将资料交至公积金中心或您的资料还在审核中。感谢您对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07,回复内容:


您好,职工本人(已婚的包括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上年度汇缴额的50%。租房提取:未婚是身份证及本人任意一张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若已婚则还需要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必须夫妻双方长沙名下没有房产。不需要未婚证明,住房公积金业务声明书有公积金中心提供。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和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07,回复内容:


您好,家庭名下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第二套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07,回复内容:


您好,还满12个月之后就可以提取12个月还贷额。提取之后可以办理对冲业务。放款下来之后就可以办理对冲业务。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07,回复内容:


您好,需要有效的身份证证件。资料: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任意一张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一类借记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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