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补缴与贷款

已连续缴存市公积金一年以上,但11月封存,是否可以补缴?若不能补缴,在12月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15,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可以补缴,但补缴不算正常汇缴,不能累计月份计算,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百分之2.75,6-30年利率百分之3.25。异地缴存职工咨询公积金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函〔2017〕38号第一条第三款和长住建发〔2017〕71号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14,回复内容:


您好,如您名下有信用贷款未结清,会对您的贷款额度有影响,贷款审核以贷款管理部为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14,回复内容:


您好,如您在本中心系统未查到该楼盘与本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建议咨询楼盘开发商是否已取得预售许可证,若已取得,长沙市内楼盘都应与公积金签署合作协议,购房人可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如遇开发商拒绝、阻挠购房人选择公积金贷款的情况,欢迎您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本人前往楼盘所在辖区的公积金管理部反映详细情况(时间、地点、人物、联系方式等),建议您保留相关证据。接到举报后,我中心核实情况,进行相应处理。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19,回复内容: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我中心立即电话联系您,询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了解决方案,并就您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14,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先咨询惠州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已开通全国异地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如果已接入,您可以携带身份证前往长沙缴存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转移申请。如果暂未接入,在您原单位已办理账户封存,没有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您可以让新单位专管员办理转移手续,也可以自己办理,自己办理需要:首先带身份证到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去开一个接收函,然后再登录惠州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下载转移申请表4份,四份都要您惠州的原单位盖公章,然后再带上开的接收函,转移申请表,还有身份证到您惠州以前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管理部去办理转移手续。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14,回复内容:


您好,不可以,建议您咨询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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