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补缴公积金,不能正常汇缴6个月,谁来买单

本人教师,现已交首付准备办理公积金贷款,但到1月份才满提取后的6个月,单位在年初一般都是会延迟缴纳,有的年甚至到4月份才汇缴。这样的话就不能办理贷款了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18,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携本人身份证至公积金管理部柜台核实您的缴存记录是否对贷款有影响。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15,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已与深圳开通异地互贷政策,受户籍持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对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手续。 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在缴存地公积金出具职工公积金缴存流水、职工基本限制户籍地必须为长沙。主要支明细、无贷款证明、冻结证明以及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房产证明)。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百分之2.75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20,回复内容: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中心岳麓区管理部立即管理部联系该楼盘相关人员,该负责人称可能是销售人员与购房人沟通不充分,产生了误解,承诺会再与购房人详细沟通,避免误会。同时,管理部再次告知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的任何阶段,均不可阻挠或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随后,我中心电话联系您,告知此情况。若您再遇到开发商阻挠或拒绝公积金贷款的情况,请您保留相关证据,并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提供详细信息,我们会及时处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15,回复内容:


【单位开户】单位办理开户需要准备资料有: 单位开户提供资料:1.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汇缴登记表》一式二份;2.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汇缴统计表》一式三份,并附excel电子文档资料;3.汇缴职工个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4.?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设立单位的批准(登记)文件原件;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5.法人单位授权书;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15,回复内容:


您好,凡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和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且已支付规定比例购房首付款后,均可申请办理组合贷款。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15,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任意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2.网上离职提取:登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www.csgjj.com.cn首页的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银行卡卡正面图片(绑定的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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