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充还额度是怎样计算的!

我的住房公积金还款为什么每个月还款金额不一致?我的住房公积金还款为什么没有短信通知!要怎样绑定短信服务!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2,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扣款是当月借款,次月扣款。首次还款金额是从放款日开始计算直至次月20日,按天数计算,因此首次还款金额可能与一个月的月还款额有所差异。从第二个月开始按月还款额扣款。若是等额本金方式进行还贷,每月的还贷额不一致,逐月减少。若是等额本息进行还贷,每月的还贷额一致。主贷款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贷款管理部绑定手机,每月都会发送提醒还款的短信。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0,回复内容:


您好,如果都已经成功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婚姻状态发生改变,对您贷款没有影响。各自正常还贷即可。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0,回复内容:


您好,若是北京不开冻结证明,但还是需要个人基本情况表和住建部统一模板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1,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划拨是每月20日之前,从公积金账户划拨到还贷银行卡。首次划拨金额是月还款额的2.1倍,以后每月划拨月还款额的1.05倍。您可以查询一下您的公积金流水与还贷银行卡流水。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1,回复内容:


您好,经查询我市房屋产权信息系统,职工本人(已婚的包括本人和配偶)在本市(含长望浏宁)无自有产权住房(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每年可申请租房提取一次,每次提取时间间隔12个月以上,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2个月实际汇缴额的50%,因账户合并、转移、补缴、结息等产生的12个月汇缴额以外的金额不计入提取额度内,提取金额至百元位。办理租房提取所需资料: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2.提取申请人建行、交行、长沙银行、工行、农行任一有效一类借记卡;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1-21,回复内容:


您好,借款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每月还款额和用于提前结清贷款或提前偿还部分贷款。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用于每月归还贷款:(一)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在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及抵押担保合同》时与管理中心一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也可以在贷款期间分别与管理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并从签订协议后下一期还款开始执行; (二)每月对冲还贷一次,对冲还贷时间为每月20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住房公积金月还贷额,当借款人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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