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资料

我在长沙缴纳公积金,需要取出,在郴州买房,咨询过客服,需要需要两个证明,一个房产证明,和备案信息证明。但是买的是郴州的期房,查询过预告登记还没有办理,那我去不动产等级中心可以查到我的房产信息吗,拿到这两个证明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6,回复内容:


您好,异地购房提取,需购房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近3个月出具的夫妻双方全部房屋产权信息证明(含本套房屋备案登记信息),具体操作及信息查询建议您咨询当地房屋产权管理部。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5,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套144㎡以下住房(住房注销1套不计套数,注销2套算1套,每套均在144㎡及以下),在长沙购买普通自住房申请了商业贷款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房产证已出的,该套房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欢迎您登录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5,回复内容:


您好,若公积金转出地已开通转移接续平台的,且长沙公积金已开户的,办理公积金转入的提供以下资料至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即可办理: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一式两份(由管理部提供)。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5,回复内容:


您好!《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借款人按照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规定连续不间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方能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贷款日、放款日与最近一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日的时间间隔均应当不超过两个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含划拨还贷或对冲还贷)后,需再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根据您所述情况,未按规定连续不间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则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建议您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单位未正常缴存公积金的问题,由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处理。若您单位因特殊原因致使未正常缴存公积金,请向贷款管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5,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与上海已实现异地互贷。但有户籍限制,要求缴存人的户籍地为长沙。公积金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购买家庭名下第一或第二套住房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职工公积金缴存流水、职工基本明细、无贷款证明、冻结证明以及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房产证明)向向本中心申请贷款。欢迎您登录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5,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对冲是每月对冲还贷一次,对冲还贷时间为每月20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住房公积金月还贷额,当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不足部分从还款银行卡(存折)中补充,未偿还贷款记为逾期。欢迎您登录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五险一金知识推荐

去算算我的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