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利息和提取条件

请问没有提取的公积金利息怎样算的?什么条件可以提取?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11,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的提取情形包括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租房,离职,退休,出境定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继承或受遗赠,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请问你咨询的是哪一种提取?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8,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任意一张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一类借记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2.网上离职提取:登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www.csgjj.com.cn首页的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公积金联名卡正面图片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8,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按借款人家庭收入情况测算可贷额度。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确定,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收入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月还贷本息不得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的50%。借款人当前有其他贷款的,同时纳入月还贷本息测算。且贷记卡当前不能存在逾期。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8,回复内容:


您好,借款人配偶在管理中心或异地管理中心或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借款人申请合并测算配偶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的,如借款人配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可以按双方可贷款额度之和测算。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8,回复内容:


您好,如果您与单位沟通,单位仍拒绝为您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您可向我中心举报。举报单位不缴公积金需提供以下信息: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手机号码)、被举报单位详细信息(准确的单位全称、单位地址、负责人姓名、负责人联系方式),以及详细情况(入职时间、是否从工资中扣除了公积金部分、能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是否需要个人信息保密)。举报方式:拨打12329热线或主任信箱留言。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中心会展开调查,进行核实处理。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8,回复内容:


您好,贷款不需要预约,直接由开发商提交资料。但资料交到贷款管理部后,需按照贷款顺序审核。如果轮到审核您资料了,资料审批完,接下来就是按照顺序通知面签,面签完开发商去办理抵押备案,然后再进入银行放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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