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补缴是否影响公积金贷款

你好!我的情况如下:2017年5月份因工作安排,到新的公司上班,公积金正常缴纳,8月份又调回原来单位上班,在新公司和原公司之间公积金办理转入转出时,导致8月份不能汇缴公积金,现在要买房,想使用公积金贷款,看到的汇缴记录从2017年1月至11月期间,只有8月份是公积金补缴,这样会对我的公积金贷款有影响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8,回复内容:


您好,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手续的,异地连续缴存满6个月,不间断在我中心缴存1个月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异地连续缴存未满6个月或缴存不连续的,仍需在我中心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贷款。补缴不是正常汇缴类型,需重新汇缴满6个月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19,回复内容: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中心岳麓区管理部立即联系该楼盘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会核查销售人员拒绝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如果情况属实会进行整改,同时会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强调住房公积金制度,不得阻挠或拒绝购房人选择公积金贷款购房。随后,我中心电话联系您,告知此情况。若您以后购房时遇到开发商阻挠或拒绝公积金贷款的情况,请您保留相关证据,并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提供详细信息,我们会及时处理。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7,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在购房发票开具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1.签订时间两年内的购房合同(需房屋主管部门备案);2.购房发票(或税务部门统一收据);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未婚职工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声明书》;4.提取申请人湖南省内建行、交行、长沙银行、工行、农行任一有效储蓄卡;5.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异地购房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1.夫妻双方购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7,回复内容:


您好,办理购房提取的夫妻一方持资料到管理部申请即可。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在购房发票开具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1.签订时间两年内的购房合同(需房屋主管部门备案);2.购房发票(或税务部门统一收据);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未婚职工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声明书》;4.提取申请人湖南省内建行、交行、长沙银行、工行、农行任一有效储蓄卡;5.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异地购房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7,回复内容:


您好,铁路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需委托划拨还贷的。借款人履约偿还贷款本息一期以后,可持还贷存折(持银行卡的须提供还贷明细)及本人身份证(划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与分中心签订《委托按月委托划拨住房公积金还贷协议》,实行委托划拨还贷,并授权受托银行代扣。划拨还贷办理后职工可申请取消,但同一笔贷款划拨还贷取消后不能再申请办理。办理委托按月划拨还贷的借款人需具备以下申请条件:(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且申请前3个月无停缴、欠缴和缓缴记录;(二)信誉良好,申请委托划拨还贷时无逾期欠款记录。感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2-07,回复内容:


您好,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异地连续缴满六个月,没有断缴的情况,需在我中心缴存1个月(含)以上,在异地连续缴存未满6个月,需在我中心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在转移前后没有断缴的情况下,把外地账户转移过来后方可申请贷款。公积金余额不能用做购房首付。欢迎您登录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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