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欠缴问题
国创科视科技(长沙)有限公司 从去年6月份入职到今年2月份离职,每月从工资里面扣除了600的公积金个人部分,但是至今从未缴纳公积金,本人账户余额也是0,还请领导重视此问题。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03,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持录用职工的证明文件、职工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到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或者转移手续。投诉建议请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并提供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息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7,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湖南省内任意一张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2.网上离职提取:登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www.csgjj.com.cn首页的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公积金联名卡正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7,回复内容:
您好,凡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信用良好,经济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已支付规定比例购房首付款后,均可申请办理组合贷款。详情请登录本中心官网查看《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办法》,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8,回复内容:
您好,在判断家庭名下住房套数时,我中心以房产部门提供的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为依据。您所述的问题(一套房子有两个房产证),不属我中心的管理范围,建议您向有关部门反映此情况。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8,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通过此公式算出来只是参考值,最终贷款额要贷款管理部综合评定,月缴存额是单位和个人一起缴存的,未来可缴存年限男士是60减去实际年纪,女士是55减去实际年纪。最低20万,最高贷款额不超过60万.未来可缴存年限按借款人身份证日期计算(实岁),贷款年限按虚岁计算(往后推半年)。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8,回复内容:
您好,更改手机预留号码可由单位专管员登录网厅单位版,“修改员工信息”就可以添加或修改员工手机号码,或携带本人身份证去就近管理部办理。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