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提取公积金

请问第二次提取公积金还需和第一次提取准备同样多的材料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13,回复内容:


您好,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均需所有原件资料。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11,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暂时不支持异地公积金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长沙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12,回复内容:


您好,按照我中心发布的长金管发〔2017〕10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含划拨还贷或对冲还贷)后,需再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11,回复内容:


您好,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需贷款的只能在省直公积金中心申请,长沙市缴存职工申请贷款的可以叠加计算配偶的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不超过60万。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11,回复内容:


您好,转移手续无法代办。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12,回复内容:


您好,您办理抵押之后将资料交至我中心,需等房产部门抵押权证出来后,凭借您当时提交的资料到房产部门领取抵押权证。抵押登记办完后,开发商或借款人将相关材料递交至我中心,即进入放款流程。整个贷款流程涉及多个环节,部分环节办理时间不受我中心控制,建议您向开发商或不动产中心了解抵押办理进度。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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