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
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公积金已停缴24个月以上并已处于封存状态,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需提交哪些资料?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13,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任意一张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2.网上离职提取:登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www.csgjj.com.cn首页的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或下载手机app,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银行卡正面图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11,回复内容:
您好,申请提前还贷需要正常还款12个月以后,分为部分还贷和全部结清,部分还贷原则上不超过四次,每次还款金额不少于5万元,且不低于所剩借款额的20%。如果是市区贷款,直接前往芙蓉区管理部申请,如果是县区贷款,就去县区贷款管理理部申请,两种方法都要求每个月1到14号去申请。所需资料:借款人本人身份证、贷款合同、还款银行卡(或存折)。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11,回复内容:
您好,办理公积金贷款缩期的需持本人、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至贷款地管理部申请。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11,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暂时不支持异地公积金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长沙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12,回复内容:
您好,按照我中心发布的长金管发〔2017〕10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含划拨还贷或对冲还贷)后,需再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11,回复内容:
您好,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需贷款的只能在省直公积金中心申请,长沙市缴存职工申请贷款的可以叠加计算配偶的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不超过60万。感谢您对长沙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